修水县新湾乡暗坑中桥危桥重建工程招标公告

  • 悬赏城区域:江西九江市
  • 需交保证金:-
  • 更新日期:2019-11-18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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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招标项目修水县新湾乡暗坑中桥危桥重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通过批准同意开工建设,现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招标单位:修水县新湾乡人民政府;

  2、项目名称:修水县新湾乡暗坑中桥危桥重建工程;

  3、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5、工程要约价:1162169元(最终工程量以业主要求完成的实际工程量结算,以上工程款均含税)。

  6、工程地点:修水县新湾乡;

  7、工程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承包方式;

  8、工期要求:工期为6个月;

  二、投标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该项目工程的所有税收必须在修水县缴纳,工程款支付按修水税务部门提供的税票结算,如中标后不能提供修水税务部门开具税务发票结算,工程款项不予支付,一切后果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三、投标技术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2、资质证书复印件盖章;

  3、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盖章;

  4、法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法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本人到场);

  5、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限本工程);

  6、介绍信原件(限本工程);

  7、公路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证、建造师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8、八大员复印件加盖公章;

  9、以上1-8项资料放入技术标(盖章装订成册一正二副密封提交);

  10、商务标要求:放入报价函及工程量清单一正二副(盖章装订成册一正二副密封提交);

  注:所有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必须字迹清楚,无法辨认视为废标。投标单位对提供的有关证件真实性负责。

  四、投标保证金要求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贰万元整。投标人在投标会上以现金用信封袋密封并加盖公章(入围15家时递交)。投标单位必须如数递交保证金金额,投标单位中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现场缴纳给招标单位,如出现缺少视为弃标。未中标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现场原封无息退回。严禁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就扣留投标保证金。

  2、报名时间:2019年11月07日至2019年11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3、报名及商务标获取地点:修水县良塘新区万象新城第29栋住宅楼101

  室,联系人:陈先生(13755269862)

  4、资料费:300元/份,售后不退。

  5、开标时间及地点:2019年11月12日下午15:00点(未报名登记或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修水县新湾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

  五、评标方法:报价承诺法。

  定标原则:

  1、投标序号的产生:根据报名顺序由投标代表自行抽取一个号码即为本次投标编号。

  2、当投标单位大于30家时,第一轮先随机抽取30家备选投标单位。第二轮从30家中随机抽取15家投标人查验委托代理人身份(如查验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不符,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同时进行投标文件和商务标的审查。再从审查合格的15家中直接抽取1名中标单位(由业主代表随机抽取),现场直接宣布中标单位。

  3、当投标单位大于15家且小于或刚好30家时,将直接从所有投标单位抽取15家查验委托代理人身份(如查验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不符,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同时进行投标文件和商务标的审查,再从审查合格的15家中直接抽取1名中标单位(由业主代表随机抽取),现场直接宣布中标单位。

  4、当投标单位小于或刚好15家时,将直接从所有投标单位进行查验委托代理人身份(如查验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不符,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同时进行投标文件和商务标的审查,再从审查合格的15家中直接抽取1名中标单位(由业主代表随机抽取),现场直接宣布中标单位。

  六、履约保证金:合同价款10%,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天内提交。

  七、质量要求:合格;

  八、付款方式:按4:3:2:1比例付款,工程全部完工后工程款支付40%,验收后付30%,审计结束后付20%,10%余款在工程保质期满付清(以上工程款含税)。

  九: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开标时,委托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开标会现场递交标书,否则标书将拒收。

  2、中标单位不得转包,不得卖标,一经查实从严追究中标单位及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3、对所有材料价格无论涨跌一律不予以调差,全部由中标单位负责承担,工程量按实际工程量计算。

  4、依据财政局修财联字(2017)3号工程款支付,只能公账对公账付款,不得打入委托人账户(私户)。

  十、公告时间:2019年11月07日至开标前

  招标单位:修水县新湾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何先生联系电话:18770925643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3755269862

  监督机构:修水县新湾乡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系人:赵女士联系电话:13479296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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