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东夏道村新建移民村幼儿园招标公告

  • 悬赏城区域:福建南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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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2019-11-18 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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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夏道村新建移民村幼儿园(项目名称)已由南平市延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19]H010120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平市延平区夏道镇夏道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南平市延平区夏道镇夏道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夏道镇夏道村;

  2.2工程建设规模:建筑面积教学楼1509.08平方米,约290万;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夏道村新建移民村幼儿园施工图所有的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下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943953元(含暂列金140000元)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7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175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关于公布第一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18]38号文)》、《关于公布第二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18}43号)、《关于公布第三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19)7号)、《关于公布第四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19)10号)、《关于公布第五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19)17号)、《关于公布第六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19)19号)、《关于公布第七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告知书》(闽建告字〔2019〕70号)、《关于公布第八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书》(闽建告字〔2019〕84号)文的规定,投标人及拟派出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未处在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未被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从业限制,且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2、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15日09:00:00至2019年11月27日09:00:00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npggzy.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平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8%。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9年11月26日17:00: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伍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②或按闽建筑[2014]33号文《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交易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若缴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不足需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差额部分;③或按南建筑(2016)3号文《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④银行保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11月27日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npggzy.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npggzy.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延平区夏道镇夏道村民委员会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夏道镇夏道村,邮编:353000

  电子邮箱:/

  电话:17705095966,传真:/

  联系人:丁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解放路73号华闽兴业大楼301室,邮编:353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9-8829875,传真:/

  联系人:王小姐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ggzy.np.gov.cn

  联系电话:0599-8317272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平市延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联系电话:0599-885771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亿发商贸城七号楼二层

  联系电话:0599-8317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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