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修水县大桥镇集镇级公益性墓地建设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通过批准同意开工建设,修水县大桥镇人民政府受修水县铭善人文事业有限公司的委托,现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招标单位:修水县铭善人文事业有限公司;
2、建设委托方:修水县大桥镇人民政府;
3、项目名称:修水县大桥镇集镇级公益性墓地建设工程;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工程建设内容:施工图纸(道路除外)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建设内容,前期完成100个墓穴工程量,墓穴材料由业主另行采购。具体以业主要求为准,部分图纸及清单的工程量以业主要求的范围建设。
6、工程要约价:2065161.98元(按财政评审价下浮15%作为要约价,最终工程量以业主要求完成的实际工程量结算,以上工程款均含税)。
7、工程地点:修水县大桥镇;
8、工程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承包方式;
9、工期要求:工期为60天;
二、投标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该项目工程的所有税收必须在修水县缴纳,工程款支付按修水税务部门提供的税票结算,如中标后不能提供修水税务部门开具税务发票结算,工程款项不予支付,一切后果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4、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必须是公司法人或工作人员,需有关证件证明(如该公司拟派建造师、八大员或公司缴纳社保证明的工作人员)。签合同时需要带公司资质证明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个人证明文件复印件(例如法人则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工作人员则带公司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等等)以及中标通知书。
三、投标技术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2、资质证书复印件盖章;
3、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盖章;
4、法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法人或法人委托本公司工作人员到场);
5、法人授权委托书(限本工程);
6、介绍信原件(限本工程);
7、二级(房建或市政)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证、建造师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8、八大员岗位证书复印件盖章;
9、以上1-8项资料放入技术标一正二副(盖章装订成册密封提交);
10、商务标要求:放入报价函及工程量清单一正二副(盖章装订成册密封提交);
注:所有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必须字迹清楚,无法辨认视为废标。投标单位对提供的有关证件真实性负责。
四、投标保证金要求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贰万元整。投标人在投标会上以现金用信封袋密封并加盖公章(入围15家时递交)。投标单位必须如数递交保证金金额,投标单位中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现场缴纳给招标单位,如出现缺少视为弃标。未中标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现场原封无息退回。严禁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就扣留投标保证金。
3、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7日下午17点,逾期概不受理。
4、报名及商务标获取地点:修水县金秋湖畔七幢1单元701(沿河边门口进左边第一幢),联系人:小陈(13979239576)
5、开标时间及地点:2019年11月28日下午15:00点(投标单位必须在下午15:00前签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修水县大桥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其它事项:
1、投标人必须看清工程量清单,报价时充分考虑自身承受能力及风险。
2、依据财政局修财联字(2017)3号工程款支付,只能公账对公账付款,不得打入委托人账户(私户)。
六、评标方法:报价承诺法。
1、投标序号的产生:根据报名顺序由投标代表自行抽取一个号码即为本次投标编号。
2、当投标单位大于30家时,第一轮先随机抽取30家备选投标单位。第二轮从30家中随机抽取15家投标人查验委托代理人身份(如查验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不符,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同时进行资格标和技术标的资审。再从资审合格的15家中直接抽取1名中标单位(由业主代表随机抽取),现场直接宣布中标单位。
3、当投标单位大于15家且小于或刚好30家时,将直接从所有投标单位抽取15家查验委托代理人身份(如查验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不符,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同时进行资格标和技术标的资审,再从资审合格的15家中直接抽取1名中标单位(由业主代表随机抽取),现场直接宣布中标单位。
4、当投标单位小于或刚好15家时,将直接从所有投标单位进行查验委托代理人身份(如查验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不符,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同时进行资格标和技术标的资审,再从资审合格的15家中直接抽取1名中标单位(由业主代表随机抽取),现场直接宣布中标单位。
七、资料费:300元/份,售后不退。
八、中标人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出让标的,否则没收履约保证金,并且今后在修水县大桥镇人民政府招标中不得参与投标。
九、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贰万元)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工程完成50%后一次退回。
十、质量要求:合格;
十一、付款方式:按4:3:2:1比例付款,工程全部完工后工程款支付40%,验收后付30%,审计结束后付20%,10%余款在工程保质期满付清(以上工程款含税)。
特别说明:
1、中标单位不得转包,不得卖标,一经查实从严追究中标单位及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并没收保证金。
2、该工程中标公司必须保证其有公司工作人员到现场施工,业主对中标单位的公司工作人员在岗情况不定期进行抽查,发现一次不在岗直接扣除罚款2000元。
3、延期处罚,承包人承诺在规定的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每延期一天罚款2000元。
4、因承包人施工组织不力、人员不到位、施工管理混乱等情况造成工期进度延误三天以上,发包方可将剩余工程直接分包给其它施工单位,其结算办法由发包方确定,承包人不得有任何异议。
5、对所有材料得价格无论涨跌一律不予以调差,全部由中标单位负责承担,工程量按实际工程量计算。
6、若发现证书(件)造假则没收保证金并上报相关部门取消在本地市场的一切投标经营活动。
十二、公告时间:2019年11月22日至开标前
招标单位:修水县铭善人文事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先生电话:13426618722
建设委托方:修水县大桥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吴先生电话:15180692559
招标代理机构:中韵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陈电话:13979239576
监督机构:修水县大桥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