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偃师市X004顾刘线(S317永孟线至X157至龙少路段)改建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偃师市商都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上级补助,招标人为偃师市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弘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偃师市X004顾刘线(S317永孟线至X157至龙少路段)改建工程;
2.2招标编号:偃政采2020【163】号
2.3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偃师市商都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上级补助,
金额:1441.2941万元;
2.4项目概况:项目北起老国道207,沿老路向南,途径南家村与府金线交叉后,终点止于龙少线,全长3.35公里,二级公路,路基宽11米,路面宽8米,沥青混凝土路面;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9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2年;
2.10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统一社会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四表一注”)。投标人成立不满3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最近1个月份财务报表;
3.4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1月份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凡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依法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查询内容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查询结果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6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要求: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具有公路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和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交安B证),并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拟派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项目其他管理人员:需提供本单位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有效期内的岗位证书;
3.7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为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及2017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以上缴纳真实有效的社保证明或者社保中心网页下载形式并提供查询途径;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0年06月22日至2020年06月26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偃师市)(偃师市首阳新区首阳大厦西北配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U盘介质,密封包装,注明项目名称,并在封套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与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4、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偃师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偃师市华夏路35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79-67776528
代理机构:河南弘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成时代广场6号楼8楼804室
联系人:孙普堂
电话:0371-53676668
监管部门:偃师市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穆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716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