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台州无人机临时起降及配套工程设计项目已由台州湾集聚区(高新区、绿心度假区)行政审批与投资服务局以台集审服审[2020]3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台州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台州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东部新区青龙浦绿廊内
2.2项目名称:台州无人机临时起降及配套工程设计项目
2.3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建设跑道长800米,两端停止道各200米,飞行区场地技术指标2B;项目新建站坪尺寸为60米×288米、综合楼(含塔台)面积4000平方米、机库工程面积5800平方米(2个)、特种车库工程(含消防车位)1300平方米,新建动力区。
2.4招标内容:台州无人机临时起降及配套工程设计项目主要包括台州无人机临时起降及配套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综合楼(含塔台)的方案设计。其中飞行区跑道道面工程、地基处理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工作已另行委托,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具体设计内容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5服务期限:方案设计: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提供方案设计成果文件;初步设计及概算: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提供符合报审条件的初步设计成果文件。施工图设计:获得初步设计批复后15个日历天内提供民航专业工程部分施工图设计图纸,获得初步设计批复后30个日历天内提供非民航专业工程部分施工图设计图纸。
2.6标段划分:台州无人机临时起降及配套工程设计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要求及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编制能力:
3.1.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2企业资质条件:民航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企业财务要求:/;
3.1.4业绩要求:/;
3.1.5企业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1.6其他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7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4.投标登记
4.1请投标人于2020-07-3109:00:00至2020-08-0516: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登记资料在/进行投标登记或将登记资料传真至/进行投标登记或将登记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进行投标登记。
登记资料包括:
①营业执照;②资质证书;③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④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以及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提示:投标人需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zbtb.caac.gov.cn)网上完成注册和投标登记。
5.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7-3109:00:00至2020-08-0516: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6.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7-3109:00:00至2020-08-0516: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0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08-2009:00:00,地点为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龙华开评标区(上海市徐汇区云锦路300号,近地铁11号线7号口)。或者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