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灵发改发(2020)194号文批准。招标人为灵武市水务局,建设资金来源为2020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及2019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剩余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铺设PVC管197m、DN150钢管65m及钢筋桁架一座;更换PE管17.8公里,维修联户水表井72座,更换分水器72个、锁闭阀479个、水表479个。
2.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工程设计施工图纸。)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等。
2.4项目地点:项目位于灵武市乡镇;
2.5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执业资格证书,(外省进宁企业需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需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2投标单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在灵武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开具的无挂靠资质、无围标、无串标的承诺书。
3.3投标单位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页打印件;【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
注:(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内(或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24小时内);(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3.5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公司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8月4日8:00起至2020年8月11日18:00整(节假日除外),到华伦中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4.2本项目图纸由投标单位报名截止后联系代理公司领取(只收取工本费)。
5、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26日9时00分,
地点:灵武市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四楼(灵武市人民路和平安巷十字路口西南角)。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0年8月26日9时00分;
6.2开标地点:灵武市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四楼(灵武市人民路61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灵武市政府网》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武市水务局
联系人:柳工
联系电话:15595593436
招标代理机构:华伦中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北街277号建发大阅城6号楼1208号房屋
联系人:王宇飞
联系电话:15509507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