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0年枣强县唐林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经由枣强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枣发改招标核字【2020】3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枣强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内容:水泥路、渠道清淤,玻璃钢出水口及玻璃钢智能控制柜,变压器及线路,涵洞,管道管件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2、建设地点:涉及枣强唐林镇唐林村、塔上村、前南庄村、后南庄村、董家庄村、倘村、楚村、大横头村。
2.3、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及省级资金。
2.4、工期:24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17个标段:
第一标段:变压器及线路;
第二标段:防渗管道及管件采购;
第三标段:玻璃钢出水口及玻璃钢智能控制柜采购;
第四标段:管道管件及其它安装;
第五标段至八标段:涵洞;
第九标段:渠道清淤。
第十标段至十七标段:水泥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所有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户存款信息证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第一标段: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五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第二标段: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管材、管件生产的生产厂家,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省级以上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2019年以来所投管材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3.3、第三标段:投标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且具备安装能力,同时产品具有省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同类规格产品的检测合格报告。
3.4、第四至九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第十至十七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3.8、投标人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不得参与投标。
注: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及工程进度。投标人可参与上述多个标段的投标,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若在前一个标段中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仍可参与后续标段的评审,但不再推荐此单位为后续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