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河县智慧社区建设项目已由清河县行政审批局以清批投资招【2020】0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清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对现有84个社区共计投入安装人脸抓拍摄像机252套,人脸识别门禁760套,车辆抓拍摄像机115套、车辆道闸58套、高点全景监控摄像机17套、高清摄像机17套、数据网关84套、智慧社区管理平台1套、安全边界及平台对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2招标范围:清河县智慧社区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3.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投标人在以上网站中出现不良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其他要求:(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投标人(供应商),办理CA数字证书后,可直接登录“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招标文件。(2)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前需按照“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进行注册登记。具体事宜可咨询0319-2686133。(3)投标文件需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并进行加密。办理河北CA可咨询18631901603。(4)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提出。若投标人(供应商)在使用“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0319-2686159。(5)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供应商),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须从“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潜在投标人(供应商)未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9-0100:00至2020-09-07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09-21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清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邢台市清河县运河大街42号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187号13层1309号
邮编:/邮编:/联系人:郑传朋联系人:王建亮电话:13932983822电话:0319-7312188传真:/传真:/电子邮件:/电子邮件:/网址:/网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