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寿阳广场区域内已腾空房屋拆除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参与者前来报名、咨询,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寿阳广场区域内已腾空房屋拆除工程项目。
二、招标人:寿县房屋征收补偿事务所
三、服务范围及期限:寿阳广场区域内已腾空房屋共有7处需动用人工和特种机械实施拆除。自签订拆除协议之日起至2020年11月15日,完成拆除工作。拆除后建筑垃圾由原中标单位负责清运。
四、招标价格。本次公开招标涉及7处房屋需动用人工和特种机械拆除,招标价31280元。实行最低价中标。
五、竞买人资格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拆迁管理部门颁发的拆除工程资质证书或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非爆破拆除三级及以上;
六、其他要求
(一)拆除工程中标人必须严格服从县房屋征收补偿事务所及相关单位管理和调度。
(二)拆除工程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后,经相关单位验收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凭相关税票到县房屋征收补偿事务所办理拨款手续。
(三)中标单位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在拆除工程中,应坚持文明施工,注重安全保护,杜绝违章作业,服从管理,确保拆除工程安全无事故。如在拆除工程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中标单位承担一切损失和相应的责任;中标单位应当为施工人员安全和其他责任事故办理保险。
(四)房屋拆除区域内扬尘治理由中标单位负总责,所需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五)中标单位必须有项目负责人负责现场施工管理,同时负责与被拆除户相邻关系的协调处理。
七、竞拍人于2020年11月10日上午10点20分之前到寿县房屋征收补偿事务所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确认报名资格。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装入档案袋密封):
(一)营业执照;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具有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拆迁管理部门颁发的拆除工程资质证书或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非爆破拆除三级及以上;
(四)授权委托书、承诺书、报价单;
上述所有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10日上午10点30分。
开标地点:寿县房屋征收补偿事务所(南关安置小区27号楼三楼会议室)。
九、联系人:卢胜军(寿县房屋征收补偿事务所)
联系电话:18130153916
十、招标程序及规则
(一)县房屋征收补偿事务所对参与企业提供的投标资料进行审查,符合文件要求的为有效报价,未按照文件要求提供资料的报价无效。
(二)县房屋征收补偿事务所对有效报价进行排序,按照最低价中标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最低报价有相同的,实行现场第二次报价,按最低价中标确定中标人。
(三)宣布中标结果。
寿县房屋征收补偿事务所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