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大田县屏山乡内洋村茶主题公园(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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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2020-11-24 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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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屏山乡内洋村茶主题公园(一期)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大田县屏山乡内洋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大田县屏山乡内洋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信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大田县屏山乡内洋村;

  2.2.工程建设规模:屏山乡内洋村茶主题公园(一期)工程,项目总投资906597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浇倒砼基础后干砌挡墙,并对范围内村民饮用水源进行保护(具体详见工程设计图及预算书)。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906597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且持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其他资格要求:

  3.5.1.投标人应具有在大田县内注册登记独立法人资格且为大田县建筑业企业候选名册内的企业;

  3.5.2.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5.3.根据闽建建[2014]42号及闽建办建[2016]10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建造师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

  3.6.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19日至2020年11月25日(双休、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大田县屏山乡内洋村民委员会办公室(13859168581苏先生)采用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200元,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等其他资料另行发售。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8%)。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汇到(汇达并解入)指定银行账户的截止时间:2020年11月

  30日09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壹万捌仟元整(¥18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龙头企业名单按闽建筑[2014]39号执行)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龙头企业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在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③银行保函提交形式。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保函原件一并递交给招标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1月30日09时00分前,提交地点为: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均溪镇赤岩山路2号七楼);

  7.2递交方式: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保证金和购买招标文件的购取凭证(原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到场核验登记。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n/smwz/datia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田县屏山乡内洋村民委员会;

  地址:大田县屏山乡内洋村;

  电话:13859168581,联系人:苏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信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大田县均溪镇宝山路59号三楼,邮编:366100;

  电话:18105985111;联系人:张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屏山乡乡村招投标监督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98-7308238

  投标保证金存入指定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大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开户名称: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9030710010010000030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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