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和县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及科技馆工程(招标项目名称)已由平和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审(2019)77号文及平发改审(2020)4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平和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业主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福建平和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平和县小溪镇;
2.2工程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1120.9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面积约10210.22平方米,不计容地下室面积1114.48平方米。主要建设一幢五层框架结构的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科技馆,以及装饰工程(不含二装)、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室外工程等配套设施。概算总投资5727.37万元,其中建安费用4871.55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平和县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及科技馆工程主要内容为:建设一幢五层框架结构的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科技馆,以及装饰工程(不含二装)、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室外工程等配套设施。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中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2014]159号}《住建部关于印发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中一般房屋建筑工程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5层~25层属于中型工程(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同工程预算审核价人民币40274741.16元(其中暂列金人民币1900000元)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不适用;
2.7质量要求: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②根据闽建【2016】5号文及其他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及项目经理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③根据建市[2017]241号文及其他相关规定,施工企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应当否决其投标;④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⑤根据建办市〔2019〕5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规定,投标人不得使用临时一、二级建造师参与投标,否则予以废标;⑥根据闽建筑〔2019〕16号文规定投标人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中记录的软硬件信息应当包括软件加密锁使用人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软件功能等。对于没有按照上述要求记录计价软件加密锁实名信息的,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否决其投标;⑦.根据《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闽人社文〔2018〕8号)第四条规定规定在工程招投标、施工合同订立等阶段,建设单位应在招标文件中对工资专户设立和撤销、人工费(工资款)拨付时间和比例(数额),以及未按期拨付违约责任等事项作为实质性内容予以明确约定,并写入与施工总承包企业签订的施工合同中。关于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应写明:人工费总额应按照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比例或总包企业提供人工费用数额确定,且房屋建筑工程不得低于施工合同总价的20%,市政公用工程不得低于17%;⑧参加投标人必须是投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公司在岗员工(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六个月以上的社保缴交证明为准,所提供的社保缴交证明材料必须是在合法公开的网站可以查询),否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否定投标人资格;⑨本招标项目采用在线开标方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即进入开标程序,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15日至2021年1月5日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Front/)电子交易平台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最新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K值取6.00%~10.00%(含6.00%,不含10.00%)】。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1年1月5日17:00:00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以使用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形式或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或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提交,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1月6日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Fron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Front/)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平和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平和县小溪镇长安路芙蓉十一巷1号,邮编:3637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6-7031652,传真:0596-7031950
联系人:小朱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延安南路300号,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yx6105283@126.com
电话:0596-2038838,传真:0596-2034568
联系人:潘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Front/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平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
联系电话:0596-555625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河滨南路平和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0596-5556279
来源: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