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河县济华学校B栋C栋教学楼工程施工(项目名称)已由清河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清审投资【2017】3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河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清河县教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清河县城区济华路西湘江街北建设规模:清河县济华学校B栋C栋教学楼工程施工合同估算价:14944982.24元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计划工期:210天。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经勘查现场,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审定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工程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1.3其他要求: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近一年无不良记录,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1)信用中国(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的不良记录有明确的处罚结果,依据结果执行;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投标);(2)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黑名单)http://zfcxjst.hebei.gov.cn/。提供《建筑材料采购使用承诺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12-2500:00至2020-12-31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01-19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河县教育局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华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清河县嵩山中路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19层
邮编:054800邮编:050000
联系人:钟先生联系人:杨倩
电话:0319-5530623电话:0311-86252067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hbhhzb2013@126.com
网址:/网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安支行
帐号:/帐号:61612010903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