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仪征市人民医院综合救治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仪征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仪征市行政审批局关于仪征市人民医院综合救治能力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仪审投(2020)2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仪征市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仪征市人民医院综合救治能力提升工程装修改造工程总承包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仪征市真州镇东园南路(仪征市人民医院园内)。
2.建设规模:本项目将对口腔科、耳鼻喉科、眼科、B超中心、门诊办、医保办、输血科等进行改造,改造面积合计为2300m2。
3.合同估算价:1500万元。
4.工期要求:90天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2月22日,竣工日期:2021年5月23日。
5.招标范围:仪征市人民医院综合救治能力提升工程装修改造工程总承包在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和设计要求的基础上,完成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程结(决)算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投资等全过程负全面责任。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和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施工二级及以上】或者【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和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施工二级及以上】或者【工程设计综合甲级和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施工二级及以上】或者【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和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施工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者【贰级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