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寨港大道及沿线功能完善工程施工已由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以海江东局函〔2021〕58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口江东新区基础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口江东新区
2.2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位于海口江东新区,南起海文高速美兰互通桥,北至江东大道,南北向依次与海涛大道、勤学路、经贸北路、迈德路等道路相交。建设内容主要为:道路分隔带、两侧绿带、城市家具的功能完善等,总面积约102000平方米。
2.3计划工期:62日历天,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东寨港大道及沿线功能完善工程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5招标控制价:7712866.31元
2.6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质,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近三(2018年03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年内完成的或承接过单个项目施工合同额达500万元(含)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提供合同原件查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提供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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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金额合计需达到150万元(含)以上,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发票验真查询截图))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风景园林专业中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近10年(2011年03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至少担任过1项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项目经理须提供无在建工程项目的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十一、其他材料)内容),要求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3.5“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提供信用中国(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截图)(查询时间需在招标公告时间之后):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或执行合同中中标人出现失信被执行情况的,招标人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1年03月11日08:30时至2021年03月30日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从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aikou.gov.cn/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含图纸),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0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