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文高速联络线东段综合管廊项目施工已由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以海江东局函〔2021〕79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口江东新区基础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口江东新区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海文高速联络线东段综合管廊(林田大道~绕城高速),长度为3.15km,采用单舱标准断面,为电力专用管廊,结构外包尺寸3.2mx3.85m。本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综合管廊主体结构、附属构筑物、过路排管、内部安装工程(电气、自控、排水、消防、暖通)、标识标牌、支架工程等以及基坑等临时性工程。
2.3计划工期:54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海文高速联络线东段综合管廊项目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5招标控制价:186355691.99元
2.6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含)以上资质,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近三(2018年04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年内完成的或承接过单个项目施工合同额达1300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建设内容含有综合管廊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提供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发票金额合计需达到3500万元(含)以上,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发票验真查询截图)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管理机构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近10年(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至少担任过1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建设内容含有综合管廊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提供无在建工程项目的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十一、其他材料)内容),要求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_/。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3.5“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提供信用中国(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截图)(查询时间需在招标公告时间之后):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或执行合同中中标人出现失信情况的,招标人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1年04月09日08:30时至2021年04月28日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从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aikou.gov.cn/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含图纸),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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