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酒仙湖宝宁寺宗教文化场所修缮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酒仙湖宝宁寺宗教文化场所修缮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湖南酒仙湖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单位自筹,招标代理人为株洲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湖南酒仙湖宝宁寺宗教文化场所修缮项目;
2.2建设地点:湖南省攸县黄丰桥镇;
2.3工程建设规模:用地面积约237亩,237总建筑面积约1.3万平方米,主要建设相关宗教文化设施及风景园林广场,建设规模宗教文化建筑面积约为1万平方米;绿地景观、道路、停车场约5.5万平方米,具体内容见修建性详规设计,建筑安装工程费计划不超过1.5亿元。
3、招标内容
3.1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包括概算及说明书)、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期间后续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协助施工招标、设计变更、现场指导与监督、协助编制竣工图等,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本项目用地范围内的总平面布置、建筑工程、结构工程、装饰工程(含室内二次装修和室外装饰,不包含室内展陈设计)、风景园林古建工程、修缮工程、围墙围栏工程、电气工程、景观泛光照明、通风与空调工程、给排水工程、弱电工程、钢结构工程、标识标牌工程、建筑节能环保工程(包括建筑节能、中水系统、雨水回用等工程)、消防工程、人防工程、防雷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地基处理、建设用地范围外的管线接入工程、污水处理工程、建筑永久性标识系统以及以上未列出但与本项目密切相关、必不可少的系统、专业、专项和其他特殊工程;2)综合管网(包括室内外各系统整合后的综合管网施工总平面及总系统图、道路、雨污水管网、通讯、宽带、无线、供水、供电方案等);3)设计配合服务:设计人须从合同签订之日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毕期间做好设计配合服务和设计总承包工作。
发包人有权在定标后对设计范围、设计内容作适当合理的调整。
3.2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7日历天内修改完善方案设计送招标人报批,方案得到批复后1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送招标人报批;初步设计批复后4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7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4.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4.3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和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担任本项目的各主要专业负责人(园林、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必须是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计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专业负责人)应是本单位人员(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近6个月内的相关社保证明材料为准);
4.5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以省级官方信息平台公布为准);
4.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5、现场踏勘
因本项目地形、地质条件复杂,同时由于是在国家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省级风景名胜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及省级宗教活动场所内进行建设,对生态环境保护、文物保护及景观的要求高,所以要求潜在投标人必须参加招标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踏勘(踏勘时间及集合地点:2017年3月14日9时30分在湖南酒仙湖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并凭招标人出具的现场踏勘证明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6、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时携带资料及要求
6.1投标申请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6.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并提供其社保证明);
6.3投标申请人资质证书(副本);
6.4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证、职称证书及其社保证明;
6.5各主要专业负责人职称证书及其社保证明;
6.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6.7招标人出具的现场踏勘证明。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带至报名现场进行核查。
7、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7.1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年3月14日至2017年3月20日,每日上午9:00-12:10下午1:00-5:00(北京时间,下同)。
7.2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攸县分中心交易大厅(地址:攸县东城新区政务中心三楼)。
7.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400元整,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8、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进行资格后审。
9、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10、投标文件的递交
10.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4月12日9时30分。
10.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攸县分中心指定开标室(攸县东城新区政务中心三楼)。
10.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1、投标保证金
11.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
11.2投标人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
11.3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账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入如下账户:
账户名称:攸县招标投标管理局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攸县农村商业银行政务中心分理处;
帐号:82041160019390938012
11.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湖南酒仙湖宝宁寺宗教文化场所修缮项目设计”。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即“湖南酒仙湖宝宁寺宗教文化场所修缮项目设计”),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1.5投标保证金查询电话:15697331606(谢女士)
12、投标报价方式
本项目设最高投标限价,以招标文件规定设计收费基准价的60%做为报价上限值。
(1)设计收费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设计收费基准价=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
工程设计收费基价暂按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仅包含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安工程费)执行,计费额最终以经财评的施工图预算为准。
专业调整系数按1、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按1.15、附加调整系数按1.45(仿古建筑根据具体情况,附加调整系数为1.3-1.6)进行取值。
(2)设计费=设计收费基准价×(1-优惠率)
优惠率由设计单位自行报价,优惠率报价范围:≥40%。
1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设计成果的补偿
13.1、对中标人提交的设计成果不予补偿,但其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
13.2、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予补偿。
14、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攸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1--24255960
1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攸县招投标网、攸县公众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16、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酒仙湖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攸县酒埠江镇镇政府院内
联系人:文先生
联系电话:13807416569
招标代理人:株洲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攸县联星街道雪花社区望岳南路98号
联系人:刘女士艾先生
联系电话:刘13077006389艾13077099477办0731-24259173
传真:0731-24259173
Email:251320275@qq.com
株洲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日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