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村镇农庄中心村美好乡村项目工程监理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M117-1209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潘村镇农庄中心村美好乡村项目工程监理
2、招标人:明光市潘村镇人民政府
3、资金来源:农行贷款
二、工程概况和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潘村镇农庄中心村美好乡村项目工程监理,项目地点潘村镇,主要包括:背街小巷及下水道工程,农庄夫妻塘景观打造工程;一、二马路,农贸路白改黑、弱电下地、亮化及下水道工程,污水处理场,休息小广场亮化、绿化、景观设施、小游园打造,立面改造及文化墙、垃圾中转站建设等工程;预算约15万元,工程施工内容具体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服务期限:开工后至施工项目竣工及保修期内
3、工程质量:合格
4、招标范围:完成该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并做好“三控三管一协调”工作。
5、监理中标价:监理中标价为固定费率1.0%,监理费用=工程结算审计价款*固定费率(中标费率包死)。
三、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须为小额工程监理备选库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类别中的企业(此工程启用2016年小额定点库),委托代理人为小额项目投标委托代理人名单中的人员;
2、项目总监: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在招投标领域有不良行为,被暂停投标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4、对开标现场无法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并未通过公安部门身份证件核验系统的投标人,一律否决其投标。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
1、凡有意参加本工程的小额工程备选库内企业,请于开标时间前携带投标函(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复印件至开标现场(复印件需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被授权人逾时到达的或者未达到指定地点的或未按第1条要求递交投标资料的投标单位,招标人有权拒收其投标资料。
3、开标时间为:2017年04月06日16时30分。
4、开标地点为:明光市祁仓北路与柳湾大道交叉口(祁仓路98号)安徽省明光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楼第二开标室。
五、投标须知
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自工程开工至竣工及保修期内,监理单位按招标人要求所提供的全部服务所需的费用,即招标范围内监理人员工资、劳保福利、现场办公费用等成本以及公司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
2、中标单位需在中标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并在发放后3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及投标函的相关内容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工程监理合同(并报送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备案)。不得签订背离其实质性内容和其他协议。如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内领取中标通知书或签订合同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担保金,同时停止小额工程项目备选资格6个月,并计入不良行为档案。
3、中标人签订合同前需向业主提交中标价款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退还。
4、拟组建的监理部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必须持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具备省级及以上监理工程师资格)、监理员3人(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书)。项目组5名成员中至少有一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5、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须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旁站监督,否则,按500元/次进行罚款,如需请假,须书面资料报业主批准后,方可请假。
六、合同主要条款
1、工程款支付方式:工程无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网后一周内支付到合同费用的90%,余款10%在缺陷责任期满,档案全部移交后7天内支付完毕。监理单位必须按时按规定提供发票。
2、合同其他条款的具体内容根据招标人要求签订。
七、招标费用
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按国家收费标准的50%交纳招标代理费,该费用请投标人在投标时予以考虑到成本费用中。(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基数为:监理预算额15万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明光市潘村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刘文双
电话:13956323069
代理机构: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罗道群
电话:13955010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