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铜梁区永嘉镇“将军”广场工程项目已由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铜发改委[2016]17号和铜发改委[2017]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铜梁区永嘉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和专项补助资金,招标人为重庆市铜梁区永嘉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铜梁区永嘉镇“将军”广场工程项目(一期)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重庆市铜梁区永嘉镇围永村。
2.2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包括4000平方米的广场、将军雕像、指示牌、座椅、垃圾桶及环境综合整治等。项目总投资约400万元。
2.3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范围内的土石方工程、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及绿化工程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4月6日起,在重庆市铜梁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http://www.tljyzx.com/)或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cqjsxx.com/)上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铜梁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http://www.tljyzx.com/)或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cqjsxx.com/)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7年4月28日9时00分至2017年4月28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4月28日9时30分,地点为重庆市铜梁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重庆市铜梁区巴川街道龙门街258号)二楼接件大厅建设工程招投标受理窗口。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cqjsxx.com/)和《重庆市铜梁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http://www.tljyzx.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铜梁区永嘉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重庆市铜梁区泰康街15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3883777146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佳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民安大道111号睿尚MOHO-A栋16层
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023-67524913
传真:023-67524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