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绿洲改造提升—梅兰菊竹四园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编号:E3205840327000064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湖绿洲改造提升—梅兰菊竹四园改造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市吴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吴发改行审发[2017]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苏州市吴江东太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吴江区太湖新城
2.2工程规模:景观面积约8200平方、绿化面积约65562平方等
2.3招标范围:施工监理(景观绿化等涉及本项目的所有工程)
2.4监理服务期:2017年5月20日至2017年10月16日,共150日历天
2.5监理合同估算价:工程估价2000万元,监理费约32.4万元
2.6标段划分:本次监理招标共分一个标段
2.7其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含风景园林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江苏省监理工程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本工程总监不允许兼职;
3.8其它要求:(1)投标申请人2015年度吴江区中介机构信用等级:B级及以上(注:未参加2015年度吴江区中介机构信用等级考评的,视作B级);(2)拒绝“苏州吴江太湖新城建设局文件及关于暂停企业投标资格的函”中考核被通报暂停参加投标的企业参与投标(以资格审查时间为准)。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吴住建规[2012]2号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分细则。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17年4月17日17:00时前。
5.2获取方式:请投标申请人使用企业CA锁登录“吴江区建设工程会员网上交易系统(公共资源)”自行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4日13时30分,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建设工程会员网上交易(公共资源)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采用电子光盘递交标书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地点为苏州市吴江区有形建筑市场(苏州市吴江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苏州市吴江东太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县府路99号地址:吴江区松陵镇双板桥路172号
邮编:215000邮编:215200
联系人:鲁冠洲联系人:费振芳
电话:63955063电话:63405799
传真:传真:63405799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网址:网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2017年4月11日
附件:
评标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