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湖二郎剑片区民俗风情小镇绿化项目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HCZBⅡ(工程)2017-01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湖二郎剑片区民俗风情小镇绿化项目竞争性谈判已由无以无(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青海省青海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现委托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二郎剑片区民俗风情小镇
(2)招标内容:二郎剑片区民俗风情小镇绿化约24000㎡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计划工期
E6301000076002507001001
青海湖二郎剑片区民俗风情小镇绿化项目竞争性谈判
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开始日期:2017年05月01日
结束日期:2017年05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_/_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_/_。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
3.4其他要求:'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新证),经营范围须包括园林绿化;
3.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派建造师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符);
3.5外省企业需提供有效的进青登记手续;
3.6出具检察机关开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各潜在投标人报名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上一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及上述第3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述的资料,现场报名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且胶装成册(原件必须与复印件一致,必须按要求装订提供,否则视为报名无效)。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4月24日至2017年04月26日,每日上午8:30到11:3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到17:00,在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海晏路延伸段88号中门11楼(玉树小区西邻),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4月27日14时30分,地点为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青海省招标投标网(qhzbtb.qhwszwdt.gov.cn)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青海经济信息网》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青海省青海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
城西区盐湖巷城西总部经济大厦12楼
联系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海晏路延伸段88号中门11楼(玉树小区西邻)
联系人:
田工
联系人:
罗女士
联系电话:
0971-6117306
联系电话:
0971-6263199
2017年0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