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龙游三槐堂修缮保护工程项目已由文物保函[2014]1779号、浙文物发[2014]208号、浙文物许[2015]6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龙游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龙游县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核准,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横山镇志棠办事处的天池村儒大门、新宅、下店自然村。本次招标包括儒大门三槐堂—寝楼、新宅三槐堂、下店三槐堂三个单体的修缮保护施工等项目,1-2层的木结构,建筑占地总面积约2117.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703平方米,本次招标预算价为3410017元,计划工期要求240日历天内完工,招标范围包括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共三个单体的各个部位修缮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同时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浙政发〔2014〕39号第十三条规定。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近两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指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记录并公示的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为。未被记录不良行为的上述行为不作为认定依据)。
3.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参加报名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一定为合格的投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浙江省外企业在购领招标文件前凭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进浙备案等资料到县监管办102室办理确认手续。
4、电子评标
4.1本工程实行电子评标,投标单位自行下载由品茗格式转化后的工程量清单,组价后自行刻录光盘。联系电话:15157005077,何先生,评标软件技术服务费200元/份。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形式递交。收款人: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龙游县信用联社城北分社(或龙游县信用联社营业部);帐号:201000013409698。地址:龙游县荣昌广场行政办公楼319室。
5.2投标保证金陆万元、席位费400元及品茗服务费200元,请在2016年11月7日10时之前持IC卡到319室办理,逾期不予受理。(注:IC卡办理见http://www.lyxztb.com/index.php?c=content&a=show&id=27)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投标人请在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lyxztb.com/)自行下载,资料费200元/份,现场开标前缴纳。如需图纸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1月7日14时30分,地点为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25室(开标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浙江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毛先生0570-7266270
招标人:龙游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郑先生13600503633
招标代理:浙江求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袁女士、李女士0570-7883055
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