跃龙路(青年路-花园路)景观路绿化工程的招标公告

  • 悬赏城区域:江苏南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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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2017-08-29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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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跃龙路(青年路-花园路)景观路绿化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资格预审)
 
  一、工程名称:跃龙路(青年路-花园路)景观路绿化工程
 
  二、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点:南通市区。
 
  (二)建设规模:全长约6公里,工程估算约5000万元。
 
  (三)质量要求:合格。
 
  (四)计划工期:2017年10月至2017年12月,75日历天。
 
  三、标段划分及相应标段的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为二个标段,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该工程的所有标段投标,二个标段不得兼中。招标实施内容如下:
 
  A标段:实施范围为道路两侧绿化带:青年路至世纪大道南侧300米处,道路配套绿化(行道树+绿化分隔带):青年路至洪江路,实施内容为土方、清杂、绿化种植、园路、铺装、坐凳、垃圾桶等,工程造价约为2500万元,具体实施范围内容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B标段:实施范围为道路两侧绿化带:世纪大道南侧300米处往南至花园路,道路配套绿化(行道树+绿化分隔带):洪江路至长江路,实施内容为土方、清杂、绿化种植、园路、铺装、坐凳、垃圾桶等,工程造价约为2500万元,具体实施范围内容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单位,均可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投标申请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一)投标申请人要求:持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①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或②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或③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15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注:①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根据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城建【2009】157号文件),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
 
  五、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包含但不限于):
 
  (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二)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三)企业信誉良好。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为准);
 
  (四)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五)资格预审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六)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和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企业为项目负责人缴纳至公告前一个月的连续12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
 
  (七)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的,承包人凭发包人及其现场负责人发出的停工通知、项目所在地工程质量或安全或市场管理机构核实的停工证明,向原合同备案部门办理解除项目负责人锁定的备案事宜,实行监理的,停工通知还应当由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否则,视为变更无效。
 
  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八)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自2012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竣工验收合格证书”上的日期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间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价为1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类似园林绿化工程,并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至少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单位公章),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项证明材料中如载明拟派项目负责人,则载明的项目负责人须为同一人(若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项目负责人变更证明)。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须经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
 
  (九)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近三年(自本公告之日起往前推)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出具日期必须是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否则无效;(注:南通市区企业可凭本公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去崇川区检察院犯罪预防科出具证明;江苏省内企业可直接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申请查询)。
 
  (十)执行《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纪违规行为防治办法》(苏建监[2004]272号)规定,企业无不良记录(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为准)。
 
  (十一)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和网上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报名时间为2017年08月29日至2017年09月02日24时止。本工程系网上招投标项目,公告内容仅供申请人查询获取相关项目信息,具体参与报名、投标需进入网上招投标系统(方法:输入网址:www.ntcetc.cn点击[网上招投标],插入CA锁,进入网上招投标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制作资格审查文件并递交等操作)。本项目资格审查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完成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文件过程。申请人资格审查文件需经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和会员系统网页内进行递交。如未按本公告要求编制、递交电子资格审查文件,将可能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申请人如对正确使用招投标专用工具软件有疑问的,请尽早和软件公司服务人员联系,他们会根据申请人要求,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联系方式:59001839
 
  七、资格预审须提供的资料:
 
  (一)本招标公告附件二—《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附表1《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规定的材料;
 
  (二)资格预审文件完整版由投标申请人通过南通市工程建设网(www.ntcetc.cn)下载。
 
  八、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材料的要求:
 
  资格预审文件(网上)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09月08日9时30分。
 
  九、确定投标人的方式: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规定执行。
 
  招标人将对投标申请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约谈,约谈内容(由招标人、监管部门等组成约谈小组,对各投标申请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从以下几方面:项目管理各领域知识、经验和技能;本项目管理措施和办法;本项目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难点、重点;对本项目设计要求的熟悉程度,施工技术要点和难点分析及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等进行了解)。约谈时间:2017年9月8日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9月9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7时30分,9月10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地点: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九楼东会议室(南通市工农南路150-1政务中心北停车楼),请各投标申请人合理安排好时间段自行前往。
 
  招标人也可能对投标申请人已完、在建工程、苗木来源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其已完工程的观感质量、交付后业主对该工程质量的反馈;在建工程的现场施工管理情况;施工业绩、信誉;苗木来源供应等情况)。
 
  最终约谈结果、考察结果将作为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入围名单的重要依据,提交资格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最终资格预审入围名单。
 
  请各投标申请人须根据招标人上述发出的约谈时间要求,准备并配合招标人组织的约谈、考察工作;否则,不论何种原因,均视为投标申请人自动放弃本项目资格预审的申请,资格预审不通过。若发现投标申请人弄虚作假,则其资格预审不通过,且按照有关规定,记不良行为一次。
 
  十、评标办法:价格单因素,详见附件一。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北停车楼9楼
 
  联系人: 余工、张工
 
  电话:0513-6855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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