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规划四路(电商园周边规划四路)建设工程经淮安市淮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淮发改审字[2017]29号文批准,进行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决定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受淮安市宏信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3、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
(1)工程建设地点:纬八路至耳洞干渠;
(2)建设规模:长498米,宽24米,约620万元;
(3)招标范围:市政工程施工(具体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
(4)工期要求:9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2017年10月~2017年12月
(5)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6)建设付款方式:上述道路工程款的付款方式拟为1+5,即工程建设期内完成水稳层结构施工付中标价的5%,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一个月内付中标价的15%,以后每年付16%(按审计决算价进行支付),不计息。
(7)履约保证金:工程中标单位于中标公示结束后一周内向淮安市宏信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上汇入履约保证金(中标价款的10%)和淮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定账户上汇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中标价款的5%),逾期不缴纳视为放弃中标。履约保证金按中标工程单项价款比例和单项工程进度予以退还:完成雨污水管道施工退还30%;完成灰土层施工退还20%;完成水稳层施工退还2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退还30%。工程竣工三个月后全额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如因业主原因,工程中标后三个月内不能开工,则退还不能开工的单项工程的履约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总额的50%,中标后六个月内不能开工,则全额退还不能开工的单项工程的履约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待工程开工时再行补交。履约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不计息。
4、本招标工程共分为壹个标段: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企业的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并提供有效的企业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并提供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4)对本工程不转包、违法分包承诺;(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5)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6)申请人需具备条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企业的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7)拟选派项目经理: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注册在职员工,并提供企业2016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要求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并在有效期内)。
(8)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提供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要求之一: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10)拟选派参加本工程的授权委托人是本单位在职员工;(被授权委托人须持有被授权委托书及居民身份证,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企业2016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11)投标人必须具备企业信用报告的等级为BBB及以上,需提供由中介机构按照淮政发[2013]68号《区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区企业信用评价指导性标准和规范(招标投标领域适用2013年版)等标准规范的通知》及其附件要求或《淮安区企业信用评价指导性标准和规范(建筑施工类2017年版)》所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需经淮安区信用办备案并在有效期内)
(12)行贿犯罪查询证明:各投标单位需自行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查询证明》。《行贿犯罪查询证明》出具时间为本公告发出后;查询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
(13)本工程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14)其它条件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
注:如企业有关证书在年检,需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7、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评标、定标。
本项目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有下述两种,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其中一种方法。
计算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计算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抽取范围为65%、70%、75%、80%、85%;K1的抽取范围为95%、96%、97%、98%;K2的取值为100%。Q1、K1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委员会在有效投标文件中按照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由小至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偏离评标基准价相同时,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等时,则采取抽签方式确定排序优先。
注:1、本工程投标时不需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但中标人中标后应按有关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提交给招标人。
2、本项目投标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及补充文件均在网上以电子版形式发布,投标人通过登陆网上招投标系统平台下载,对于后期的补充文件、澄清的发布,招标人原则上不再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安排专人及时查看、下载相关文件。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与网上投标,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李仕龙联系,电话:18360702913。
3、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合格条件,除承诺书、授权委托书、行贿犯罪查询证明外,投标人需在网上投标文件中和光盘备份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自行录入诚信库并经公示的资格审查材料的链接,不再接收资格审查材料原件资料,未提供链接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评标时,投标人在诚信库中录入但未经公示的信息将不予认可。承诺书需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上传扫描件至投标文件中。
8、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发布、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淮安区招投标网上发布。
9、其它说明:
(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本项目投标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aztb.gov.cn/hawz/)“新会员专区”,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0日09时00分,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安分中心(淮安区华西路63号)开标一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4)本公告发布及报名时间:2017年9月11日2017年10月9日
10、建设单位联系人:关星
联系电话:0517-80822131
招标代理人地址: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济南路3号
联系人:高翔
电话:0517-85882660
传真:0517-85882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