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职工文体中心
一、招标条件
张家港市职工文体中心已经由苏州市·张家港市备案。招标人为张家港市沙洲湖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张家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现对该项目的张家港市职工文体中心项目装饰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一干河东路东侧、长兴路南侧
2.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5.5万平方米,主要包括:职工剧场、职工艺术培训中心、职工体育中心、职工服务中心四大功能区域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3205821512230102-BD-005
标段名称:张家港市职工文体中心项目装饰工程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合同估算价(万元):5500.00
计划发包时间:2017/08/24
三、公告时间
计划开工时间:
2017年10月15日
计划竣工时间:
2018年06月15日
公告开始时间:
2017年09月11日8:30
公告截止时间:
2017年09月15日17:00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建筑装饰与装修一级]或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
2.企业业绩、信誉要求:良好
3.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一级]
4.政府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级别):
5.资格审查合格必要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取得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承包内容如仅为土建、水电施工而非施工总承包(土建、安装及各专业工程施工)的,其项目负责人取得主体结构验收报告和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投标证明的,可视为无在建工程。(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且总工程量在项目负责人级别承接范围内的除外,也不得兼任本项目的其他岗位;(8)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9)投标申请人办理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职工,当场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其社会养老保险证或由社保盖章的(2017年6月-2017年8月)缴费清单原件,否则拒绝接受资格预审文件。(10)投标申请人必需按照“张预办[2012]13号”文规定,提供张家港市或企业所在工商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有行贿记录的资格审查不合格,查询对象为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投标项目负责人。(11)江苏省外施工企业到我市投标,开标时提供相关资料,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持有效《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资格核验书》原件,且投标项目经理在册,同时递交《建筑业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格式从张家港建筑业网下载园地中下载)。2、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办理核验备案手续的通知》[苏建建管〔2013〕572号]要求提供核验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经办人员要求提供近半年社保),同时递交《建筑业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格式从张家港建筑业网下载园地中下载);(1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本工程设计单位为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1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资格审查合格可选条件:投标企业自2012年9月1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3640万元且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的类似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住宅、工业性厂房除外),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文明工地”或者“标化工地”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为资格预审公告之日起往前推算,有效期自发证或者发文之日起算起,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张家港市诚信档案数据库中的业绩为准。如类似业绩为场内项目业绩,投标人必须提前入库备案审核通过相关业绩,备案要求同场外业绩(自行增加业绩),须上传经过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的扫描件到数据库;
五、公告其他内容
张家港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标段编号:3205821512230102-BD-0051、张家港市沙洲湖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张家港市职工文体中心项目已经获张家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该工程已基本具备开工条件,建设单位尚未确定施工单位,现通过网上报名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通过本次招标确定施工单位。2、江苏金港建设项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3、工程概况:工程地点:张家港市一干河东路东侧、长兴路南侧;工程规模:张家港市职工文体中心项目装饰工程,建筑面积54915.55㎡,地上五层,局部三层及四层,涉及职工剧场(1183座)、职工艺术培训中心、职工体育中心、职工服务中心四大功能区域。招标金额约为:5200万元(其中剧场部分约2000万元)。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装饰、水电等工程,招标金额约为:5200万元。计划开工时间:2017年11月30日,计划竣工时间:2018年6月15日。工期:198日历天。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等级一级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一级。(2)拟选派建造师资质等级:建筑工程建造师一级(注:年满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的临时一级建造师不可以参加工程投标)。(3)企业业绩、信誉:良好;建造师业绩、信誉:良好。(4)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及网上招投标方式。详见张家港建筑业网《关于实行网上投标自主报名的公告》。招标文件费用支付平台采用“中金支付”。具体详见张家港建筑业网张家港市招标办>。6、请申请人于2017年9月11日至2017年9月15日每天8时30分至17时00分到网上报名系统自助报名,并于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时间为2017年9月21日13时30分止,在此截止时间前至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6室进行登记;资格预审时须携带网上报名时打印出的投标报名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否则不予接受资格预审文件。7、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取得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承包内容如仅为土建、水电施工而非施工总承包(土建、安装及各专业工程施工)的,其项目负责人取得主体结构验收报告和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投标证明的,可视为无在建工程。(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且总工程量在项目负责人级别承接范围内的除外,也不得兼任本项目的其他岗位;(8)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9)投标申请人办理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职工,当场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其社会养老保险证或由社保盖章的(2017年6月-2017年8月)缴费清单原件,否则拒绝接受资格预审文件。(10)投标申请人必需按照“张预办[2012]13号”文规定,提供张家港市或企业所在工商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有行贿记录的资格审查不合格,查询对象为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投标项目负责人。(11)江苏省外施工企业到我市投标,开标时提供相关资料,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持有效《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资格核验书》原件,且投标项目经理在册,同时递交《建筑业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格式从张家港建筑业网下载园地中下载)。2、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办理核验备案手续的通知》[苏建建管〔2013〕572号]要求提供核验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经办人员要求提供近半年社保),同时递交《建筑业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格式从张家港建筑业网下载园地中下载);(12)投标企业自2012年9月1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3640万元且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的类似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住宅、工业性厂房除外),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文明工地”或者“标化工地”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为资格预审公告之日起往前推算,有效期自发证或者发文之日起算起,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张家港市诚信档案数据库中的业绩为准。如类似业绩为场内项目业绩,投标人必须提前入库备案审核通过相关业绩,备案要求同场外业绩(自行增加业绩),须上传经过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的扫描件到数据库;(13)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本工程设计单位为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1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8、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办法,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少于9家时重新公告;大于等于9家时依据《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打分明细》进行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9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如出现2家或2家以上单位得分并列第九名的,则全部入围。经资格预审确定的入围申请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投标监管机构应当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和张家港建筑业网上同时公告1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拒绝其投标。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的企业,一旦入围,拟派的项目建造师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在投标时不能更换。9、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10、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二,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11、招标单位联系人:徐健电话:0512-569985121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张家港市永安路华怡商厦南楼四楼(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东对面)联系人:施婷婷传真:58221724电话:58150012项目组组长:施海敏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7年9月11日至2017年9月15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1.张家港建筑业网http://www.zjgjzy.gov.cn
2.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张家港市沙洲湖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杨舍镇永安路950号
电话:56998512
联系人:徐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金港建设项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华怡商厦401、402室
联系人:顾林英
电话:0512-58222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