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四中西路(自清路-幸福路)改建工程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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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2018-01-12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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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海县四中西路(自清路-幸福路)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东海县四中西路(自清路-幸福路)改建工程已经东海县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东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东海县四中西路(自清路-幸福路)改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东海县四中西路(自清路-幸福路)
 
  2.工程规模: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3207221709110202-BD-001            东海县四中西路(自清路-幸福路)改建工程东海县四中西路(自清路-幸福路)                改建                  60 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其他要求:  东海县四中西路(自清路-幸福路)改建工程
 
  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221709110202-BD-001
 
  一、招标条件
 
  东海县四中西路(自清路-幸福路)改建工程项目由  东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已经由 东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委托 连云港永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东海县四中西路(自清路-幸福路)改建工程
 
  2、建设地点:连云港市东海县
 
  4、工程规模:西起自清路,东至幸福路,全长433.146m。
 
  5、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6、工期:60日历天
 
  7、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标准,等级为合格
 
  8、合同估算价:234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内);
 
  5、本工程拒绝联合体投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按苏建招〔2015〕29号文规定解除锁定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内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8、非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
 
  ①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号”文、“苏建建管[2016]23号”;
 
  ②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1]110号”文件;
 
  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省或市《核验书》,无《核验书》的不准予通过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1、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9.2、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苏清办【2017】5号、连清办【2017】6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执行。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2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具体以江苏省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公布为准。网站地址:http://218.94.117.252:12301/(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17年6月-2017年8月任意一个月即可,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者到社保部门自助打印带社保部门电子章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17年6月、7月、8月三个月任意一个月)。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5)资格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资料。
 
  四、其他
 
  1、投标保证金4万元,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应及时向收取投标保证金单位索取证明,退还保证金退至投标人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2、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3、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4、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始终,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终止该投标人的招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东海县招投标监督电话:0518-87289939
 
  五、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根据苏建建管〔2013〕671号精神,按照《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贯彻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的意见》(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列明不少于两种价格评审法,开标时随机确定其中一种。开标时由投标人选取代表通过抽签随机确定其中一种。
 
  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标委员会在有效投标中按照评标价得分由高至低确定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1、投标报价等于基准价的得100分;
 
  2、投标报价每偏离基准价正1%的扣1.5分,每偏离基准价负1%的扣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3、如遇到得分相同时,以报价低者为优先;评标价相同的,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4、基准价的确定:
 
  以下两种方法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作为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取所有投标人报价的算数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且<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的取值范围限定为 65%、70%、75%、80%、85%;K1 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K2取值为95%。(市政工程为86%~100%)Q1、K1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以上方法一或方法二:开标时由招标人确定一个号码,由该号码对应的投标人进行评标办法及K1、Q1值抽取。抽取方法为:首先由招标人做签(取所有送达标书的投标人总数,从1号到最后号),然后各投标人按签到顺序依次抽签确定自己对应的号码。
 
  说明:(1)依据苏建招办[2016]3 号文,本工程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与修正方式采用方式三:苏建规字[2013]4号文评标办法第七条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不变。采用该方法的,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4)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六、招标文件获取
 
  1、投标申请人可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时间:2017年9月13日至9月19日。请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年9月22日15时00分
 
  地点:东海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东海县晶都大道政务中心五楼)
 
  七、其它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且网络投标CA密码锁、备用介质文件(如提供)、光盘等也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及时递交,并签字确认。开标结束后退还密码锁,未及时递交CA密码锁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3、备用介质文件: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提供备用介质文件,如提供,备用介质文件以能成功导入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备用介质文件应是以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制作工具生成的非加密投标文件(.nJSTF)。备用介质文件要确保能顺利导入评标系统,否则自行承担解密不成功,以及因特殊环境(如不可抗力)导致的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
 
  4、开标过程中,工作人员将用投标人CA密码锁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不成功的,以备用介质文件(如提供)现场导入进行替代,备用介质文件导入也不成功的作无效标处理。
 
  5、电子标书制作:
 
  以下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1)投标人采用广联达的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的,下载招标文件后,请到QQ群:1482526或?http://115.28.33.52/G2/anonymous-index-file!anonymousFileDownLoad.do下载广联达投标制作工具,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过程中有软件问题可联系广联达软件公司:
 
  郑磊:13812332568??刘书丹:18651253807
 
  (2)投标人采用国泰新点的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的,下载招标文件后,请到QQ群:242454657或http://www.lygztb.gov.cn/LYGNET_HY/login.aspx下载新点投标工具,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过程中有软件问题可联系国泰新点公司:
 
  黄工:15896100880???朱工:15161373079???张  工:18505182641
 
  提醒:投标人可在软件公司指导下刻录并打开自己刻录的U盘,检查是否能打开及内容是否完整。
 
  八、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连云港永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地址:                        代理机构地址:东海县海陵东路309-12号
 
  招标人邮编:                        代理机构邮编:222300
 
  招标人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支旭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8-87783890、13912186699
 
  四、公告
 
  1.公告时间:  2017年09月13日至2017年09月19日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五、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  2017年09月13日至2017年09月19日
 
  2.获取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    代理机构:连云港永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东海县晶都大道北侧
 
  联 系 人:顾春晖                                联 系 人:陈支旭
 
  电 话:18360652099                        电 话:13912186699,0518-87783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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