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秦淮区城市管理局(南京市秦淮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建设项目秦淮区梅家廊路与银龙路交叉口业务楼装修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秦发改投资字[2017]209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162.5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0.00万元;其他政府性资金:162.5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一、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监理
2、工程地点:秦淮区梅家廊与银龙路交叉口
3、工程类型:小型工程
4、建设内容及规模:建筑面积:2490.3 平方米
5、监理合同估算价:4.5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152.00万元)
6、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
监理范围包括:秦淮区梅家廊路与银龙路交叉口业务楼装修工程监理(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包含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四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7、监理服务期:35日历天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含)以上。
2、总监资质类别和等级: 省监理工程师(含)以上。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投标人名称必须与该投标人资质证书上的名称一致。
5、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含相关工具软件使用费),售后不退。
五、资格审查方法:
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无
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可选合格条件为:
无
六、评标方法:
本评标办法须与招标文件评标的标准和方法一致。如需调整评标办法,招标人应重发公告。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一)监理方案(10分)
(1)监理大纲内容全面,重点突出,针对性强;2分(等级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2)质量控制方案措施得力,针对性强;2分(等级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3)进度控制方案措施得力,针对性强;1分(等级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4)投资控制方案措施得力,针对性强;1分(等级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5)安全控制方案措施得力,针对性强;1分(等级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6)合同与信息管理方案措施得力;1分(等级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7)针对本工程特点、难点和重点提出的监理措施和合理化建议;2分(等级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二)监理人员(满分26分)
一)总监:(满分6分)
1、总监要求(6分)
1.1总监理工程师为省注册(含)及以上监理工程师得3分。(证书以“e路阳光”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1.2总监所学专业为工民建的得3分;其它专业得1.5分;(证书以"e路阳光"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2013年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为准)(满分3分)
二)其他人员:(满分20分)
1、装饰装修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4分,具有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得2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加2分,具有工程师职称加1分(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和职称证书以"e路阳光"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明的注册专业为准或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注明的所学专业为准,2013年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为准)(满分6分)
2、给排水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4分,具有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得2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加2分,具有工程师职称加1分 (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和职称证书以"e路阳光"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明的注册专业为准或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注明的所学专业为准,2013年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为准)(满分6分)
3、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4分,具有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得2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加2分,具有工程师职称加1分 (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和职称证书以"e路阳光"信用库中的扫描件为准,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明的注册专业为准或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注明的所学专业为准,2013年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为准)(满分6分)
4、安全监理人员1名,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得2分;通过市级培训合格的得1分。(证书以"e路阳光"信用库中的证书为准)(满分2分)
(三)投标报价评分标准(满分54分)
1、本工程监理费收费计费额暂按152万元计,最高限价参照国家发改委、建设部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规定执行,浮动幅度为下浮10%,本工程的专业调整系数为1;工程复杂调整系数为1;高程调整系数为1;最高限价为4.5万元(包含保修期服务费)。
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 Q1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四)监理设施与设备评分标准(满分6分)
配备有全站仪、经纬仪、水准仪、回弹仪、测距仪、土工试验仪器、电脑、打印机的得6分,每少一项扣1分,以提供承诺书为准。 (满分6分)
(五)企业业绩(满分4分)
2012年9月1日以来,企业监理过施工单项合同总价在1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修工程项目的,得4分。(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书,其中时间以中标通知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相关材料以南京市“e 路阳光”企业信用库信息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满分4分)
备注:
1、监理大纲基本可行,除监理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2、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3、监理人员注册证书上的监理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一致的不得分;
4、评分细则中涉及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岗位证书)和合同业绩等需要原件的,均以“e路阳光”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
5、监理人员专业以相关证书中注册专业或所学专业为准,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需提供毕业证书,均以“e路阳光”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
6、各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是真实的,如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其骗取中标,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7、如有注册证书处于延续注册阶段,以“e路阳光”信用库中录入的相关部门提供的证明为准。
七、其他:
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2、投标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及拟派本项目总监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递交上述原件,若未能到场参加开标会或到场提供不了上述原件的,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
3、本工程投标人必须提供近半年(2017年3月至2017年8月)为所报项目总监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必须是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由投标人自行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若已办理退休手续的项目总监只需提供劳动合同、退休证明,以上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4、根据宁建规字〔2014〕2号文,本次招标不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
5、本项目允许总监有在监工程,如有在监工程,应保证中标后可获得在监工程建设单位的同意书,在监项目数量应符合苏建建管〔2014〕100 号文件规定。
6、本公告发布时间即为招标文件的网上开始下载时间,请各投标人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其所投标的监理合同段对应工程的施工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3)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与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不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6)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的;
(7)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8)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九、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7年10月16日14时58分到 2017年10月23日14时58分为止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南京市秦淮区城市管理局(南京市秦淮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盖章)
招标人地址:南京市御道街33-29号
招标人联系电话:025-84556799
招标人联系人:朱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莫愁路329号梦幻城13号
代理机构传真:025-58379866
代理机构联系人:蔡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58379866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109847537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