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中吴宾馆建设项目已由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批文号:常发改备[2017]2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常州市晋陵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市政、景观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工程地点:东至白云南路、南至南童子河、西至皇粮浜、北至中吴大道
2.2工程规模:总占地面积:22337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81110平方米。(其中一期占地面积约:175222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0000平方米)
2.3投资总额:334756.11万元
2.4本次招标范围:本工程市政、景观工程范围内(具体见监理合同)外场道路、桥梁、泵站、仿古建筑、管线、河道、交通设施、路灯、景观、绿化等工程及其它附属设施施工阶段、保修阶段以及竣工结算资料的审核等各专业相关监理工作。
三、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标段序号:002
标段内容:监理
工程估算价:26000 万元
合同估算价:235万元
投标人资质类别、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项目负责人专业、等级: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注:本次监理工程分一期监理、市政景观监理2个标段,公告分别发布,不同时开标,中吴宾馆建设项目一期监理标段先开标,其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得参与中吴宾馆建设项目市政景观监理标段的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要求:/。
3.4其他报名条件:近五年(公告当日往前推算),投标人承接过建安投资额1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监理工程的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书)时间为准,建安投资额以监理合同上的建安投资额为准,监理合同不能反映建安投资额的视为无效证明。]
注:需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①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招标办)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书面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书);②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办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书面备案的施工合同;③如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招标办)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实行备案制的,则必须由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招标办)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加盖签发单位章,否则视为无效证明)。
上述业绩资料必须以原件扫描件形式录入常州市工程交易网(5.0系统资料库)且通过审核,投标截止时间前上述业绩未办妥入库手续的,资格审查按不通过处理。 (开标时无需携带原件)。
3.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采用以下方式参与本工程投标活动:(投标人选择一种)
①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招标人预约法定代表人面谈时间、地点,参加面谈;
②开标时递交刻录的“法定代表人视频录像”(投标人参与本工程投标)光盘;(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七——法定代表人面谈光盘刻录要求);
③法定代表人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亲自参加开标会议并提交“法定代表人面谈承诺书”原件。
投标人只需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即可,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要求参与本工程投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2017年 10 月 31 日至2017年 11 月 26 日登陆 “常州市工程交易网”“投标单位登录”栏目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标段,售后不退。
五、公告发布
本公告发布媒体为: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常州市工程交易网。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7年 10 月 31 日至2017年 11 月 6 日。
本项目评标细则:见附件。
六、联系方式
本工程由 江苏城建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招 标 人:常州市晋陵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 常州市晋陵北路15号
邮 编:213000
电 话: 0519-86927717
联 系 人:范志群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城建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天宁区和平北路1号国泰新都商务中心703室
邮 编: 213000
联 系 人: 徐立
电 话: 0519-88163189 、13813699750
注1.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常州地区参加电子化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请按照常州市工程交易网“办事指南” 栏目中的“企业办理招投标网上信息登记的通知” 要求办理。
注2.投标人可在本招标公告页尾的信息发布栏内查阅本次招投标的“公告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答疑澄清、招标控制价发布及答疑澄清”等全部相关信息,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 附件: 招标公告-中吴宾馆建设项目市政、景观工程监理.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