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为完善项目配套,服务经济发展。根据“射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2017年城乡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全力推进我县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建设绿色射阳。射阳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拟实施射阳县建设大道(机场路-双山路)绿化工程。根据建设工程招投标有关规定,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择优确定该项工程施工承包人。
2、项目概况
2.1工程名称:射阳县建设大道(机场路-双山路)绿化工程。
2.2工程地点:射阳县建设大道(机场路-双山路路段)。
2.3工程内容:土方及地形整理;园林设施建设;乔、灌木栽植;地被种植等。
2.4 资金来源: 多渠道筹集。
2.5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1880.3万元。
2.6计划开工时间:2017年11月。
2.7工期要求:90天。
2.8质量标准:合格。
2.9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10招标计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2.11射阳县建设大道(模范路-海都南路)景观绿化工程;射阳县建设大道(达阳路-模范路)景观绿化工程;射阳县建设大道(机场路-双山路)绿化工程三个工程同时实施招投标,每个中标人最多只能中标其中的一个工程。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资质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有园林绿化的相关内容。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园林绿化施工(养护)项目投标时需提供盐城市园林局发放的《盐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信用管理手册》,详见盐城市城乡建设局网站。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信用手册》中体现 。
(5)以往投标和经营过程中,无行贿犯罪记录。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4年11月1日以来(竣工验收时间),具有单项合同额不小于1100万元的绿化景观工程业绩。
(1)业绩凭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具有建设方、设计方、施工方、监理方公章的)竣工验收证明确认,缺其中任一,不作为本项招标工程资格条件业绩。
(2)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须经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园林绿化管理部门或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加盖备案章印(采用二维码合同的,无须加盖备案章印,但须有合同备案码)。
(3)若项目所在地上述机构办理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备案(或不是采用二维码合同)时,未加盖备案章印的(或业绩材料中未能反映上述业绩相关指标的),凭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园林绿化管理部门或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证明中须明确备案时间等)确认。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暂停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具有市级(地级市)及以上人事主管部门核发的风景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若技术职称证书中未能体现专业,还须提供风景园林绿化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确认)。
3.6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 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 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 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4〕701号、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说明:
(1)中标人除按上述有关规定配置项目部成员,施工人员中有不少于3人具有风景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技工和不少于2名的风景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报招标人备案。
(2)风景园林绿化工程相关专业是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等专业)。
4.工程款支付办法
4.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第一个春节前,付中标价的50%工程款。
4.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第二个春节前,并完成第一年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工作、绿化养护和死亡苗木补栽,再付中标价的30%工程款。
4.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第三个春节前,并完成第二年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工作、绿化养护和死亡苗木补栽,按审计结论结清剩余工程款(扣留补栽部分苗木款,待补植后满一年(成活)结清)。
4.4栽植树木两年养护期满,成活率须达95%。
★施工及养护期间须按江苏省园林绿化一级养护标准进行养护管理。
5、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37.6万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招标文件载明的“保证金专户”。
(4)投标保证金退还:在招标文件中约定。
5.2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数额:中标价×10%。
(2)履约保证金交纳时间: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自中标人公告之日起7 日内。
(3)履约保证金交纳方式:从中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指定账户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4)若中标人未按上述规定将履约保证金交至上述指定账户,将被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5)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至中标人基本账户。
5.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1)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数额:中标价×1%。
(2)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交纳时间: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自中标人公告之日起7 日内。
(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交纳方式:从中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指定账户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4)若中标人未按上述规定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交至上述指定账户,将被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5)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第一个春节后,退还至中标人基本账户。
6、资格审查
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7、拟采用综合计分评标办法
7.1本项目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业绩、施工组织设计等进行综合评审。并采用计分制(百分制)分别对投标人上述各项计分,按照投标人总得分由高至低确定1-3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7.2评标基准价及投标报价得分确定(满分80分)
(1)以下两种方法招标人在投标人解密投标文件前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招标控制价为B,Q1、Q2为权重系数。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1=1-Q2,
Q2的取值范围为35%、30%、25%、20%、15%;
K1 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K2 的取值为84%。
Q2、K1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2)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80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上浮1%扣减0.9 分,每下浮1%扣减0.6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说明:
①.评标基准值一经确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②. 招标控制价一经确定,在开标、评标、定标过程中及定标后均不得以任何因素进行调整;
③. 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④.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⑤.材料暂估价单价不得调整,如投标人变动材料暂估价的单价按无效标条款第12条执行;
⑥. 开、清标过程中被判定为无效标的不参与上述有关数值计算。
7.3业绩(基本分9分,满分10分)
计分业绩是指投标人自2014年11月1日以来(竣工验收时间),具有单项合同额不小于1100万元的绿化景观工程业绩。
(1)业绩凭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具有建设方、设计方、施工方、监理方公章的)竣工验收证明确认,缺其中任一,不作为本项招标工程计分条件业绩。
(2)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须经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园林绿化管理部门或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加盖备案章印(采用二维码合同的,无须加盖备案章印,但须有合同备案码)。
(3)若项目所在地上述机构办理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备案(或不是采用二维码合同)时,未加盖备案章印的(或业绩材料中未能反映上述业绩相关指标的),凭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园林绿化管理部门或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证明中须明确备案时间等)确认。
(4)在满足资格条件基础上,投标人每多具有一项满足上述条件的业绩,在基本分9分基础上加0.5分。该项最多加1.0分。
7.4施工组织设计(满分10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下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苗木和其它施工材料采购计划(含苗木及材料质量措施)、及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苗木栽植、地被种植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
(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含苗木)投入计划;
(8)针对苗木栽植、地被种植的盐碱土壤改良措施和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9)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
(10)绿化养护方案。
上述十个小项分别评分,每小项设基本分0.8分,最高分1.0分。每小项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满足或基本满足施工实际需求的,计0.8分,最高1.0分。缺小项,或小项不满足施工实际需求的,该小项计0分。每小项由评委评分并算术平均(若评分评委达7人及以上,一个最低分和一个最高分不参加算术平均),求得投标人上述每小项得分。将每小项得分汇总,求得投标人施工组织设计得分。施工组织设计不超过80页。
7.5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8、招标公告发布和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8.1 招标公告发布:
(1)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2)射阳政务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3)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11月13日—2017年11月20日。
8.2招标文件发售(已完成网上注册的投标申请人网上自行下载)
(1)发售时间:2017年11月13日—2017年11月20日18:00 时。
(2)发售网址: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3)如潜在投标人未进行企业信息入库,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8.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5.00元(潜在投标人应按盐交易中心[2013]5号文件规定办理网上支付手续,按照相关规定和网上支付流程交纳)。
9、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时间: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射阳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城人民西路66号
联系人:王海将
联系电话:0515-82340100
招标代理机构:射阳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城人民西路66号
联系人:王祥
联系电话:0515-8234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