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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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宫氏住宅文保工程 |
项目编号 |
3212021701100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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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名称 |
泰州市海陵房产开发公司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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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泰州市海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资金来源 |
自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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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规模 |
宮氏住宅东至公园路、南至税东街、西至石人头巷、北至陈家桥西街,占地面积约13.3亩,建筑面积约619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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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东至公园路、南至税东街、西至石人头巷、北至陈家桥西街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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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开始时间 |
2017年11月13日 17:30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7年11月20日 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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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具体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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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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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 |
[古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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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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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投标人的其它 要求 |
1、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含)以上资质; 2、 付款方式:完成工程量50%时付合同价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60%,工程结算审计后付至审计价的97%,余款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付清,招标人不向中标人支付利息,缺陷责任期两年。 3、 业绩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 2014年 11 月 1 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593万元(含)以上的古建筑工程。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上载明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需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工程竣工验收证明需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必须提供施工合同原件的扫描件、中标通知书原件的扫描件、竣工验收证明原件的扫描件) 4、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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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资审)文件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13日 17:30至2017年11月20日 8:30, 从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会员系统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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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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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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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泰州市海陵房产开发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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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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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泰州市凤凰西路168号1号楼410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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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523-80188078 |
电话 |
177127058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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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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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0523-861961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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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刘云萍 |
联系人 |
苏桂林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