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邳州市鼎城建设有限公司的云鼎新宜家安置房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一期监理已经邳州市发展改革与经济委员会批准建设,文号:邳发改经济审发(2017)136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国有,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监理的资格投标。
2、邳州市开元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邳州市
3.2、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410842.92平方米,监理费约284万元.
3.3、招标范围:设计、采购、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和安全管理”);
3.4、要求工期:符合施工工期要求。
3.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4、本招标工程共分壹个标段。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5.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含)以上资质;
5.1.2拟选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5.2、项目监理组成人员不少于29名:除按本项目要求配备1名房屋建筑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外;至少还需要配备省级或以上专业监理工程师12名,其中土建6名、安装专业6名;注册造价工程师1名及监理员15名。所需专业配套人员齐全。以上人员都须提供岗位证书(必须在本企业注册)。配备监理人员必须满足不同施工阶段监理需要。
注:国监以注册专业为准,省监以岗位证书中所学专业为准。
5.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5.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5.3.4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5.3.4.1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3.4.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5.3.5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5.3.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5.3.5.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5.3.5.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5.3.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3.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3.5.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5.3.5.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5.3.5.8投标人自2014年11月1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3.6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4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审查前,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或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开具本单位有效期内无行贿犯罪证明(资格审查日期需在证明有效期内)。
5.5省内总监理工程师,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在同一设区市最多可同时在三个在建项目上从业。省内专业监理工程师,最多可在省内三个在建项目上从业。省内监理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在建项目上从业。
5.6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项目监理组成人员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住建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备案。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邳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市场管理中心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伍万元人民币。
收款人:邳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市场管理中心。
开户行: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邳州支行
开户账号:801000006816188
联系电话:0516-66686899
6.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5、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邳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财务室退还其基本存款账户。
6.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进行完施工合同备案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7年11月24日至2017年11月30日。
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2017年11月30日17:00前内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122.192.166.138/xzhynew)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7年12月5日17:00前向招标人提出。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5日9时30分。
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8、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为:
a、报价37分
b、投标人监理方案24分
c、投标人项目监理机构26分
d、投标人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5分
e、投标人及投标人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8分
9、其他:
9.1、本工程资格审查过程中投标申请人的资料及业绩等相关信息,均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相关信息为准,其他信息均不予以采信。
9.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3、第一次参加本工程报名的企业,如需参加二次公告的报名,须在二次公告之后重新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方可有效。
10、招标单位地址:
联系人:于定银电话:15614651806
11、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邳州市南京路立交桥南西侧
联系人:曹磊电话:0516-86618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