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的出现,是在城市出现之后。唐代,10万以上人口的城市已有十多个。城市大了,人口多了,治安、卫生、交通等一系列问题也就多了。在这种情况下,古代“城管”应运而生。
古代“城管”管什么
古代“城管”与现代城管的概念和职能并不完全一致,古代“城管”的职权范围相对较广。从史料上看,古代“城管”除负责环卫、拆除违章建筑、禁止占道经营外,还得“防火缉盗”,就像现代的消防队员一样,还有管理市场物价、维持公平交易的职责。可以说,古代“城管”兼有现代公安、消防、工商、物价、税务等部门职能,是真正的“综合执法”。
古代“城管”由什么人当
古代的城管队员叫法不少,或称“胥”,或称“卒”,还有称“市吏”“监市”等。“城管”的身份比较复杂,既有军人城管,也有警察城管,当然更多的是行政人员来当城管。如汉唐时相当于现代首都市长的“京兆尹”,其重要工作之一就是城管执法。
古代公务员数量不多,因此古代的“城管”基本上都是临时工,宋朝甚至还让士兵客串城管工作。北宋城市商业发达,政府专门成立了城管大队,叫“街道司”,工作是维持城市街道的卫生、整修与日常秩序,当然也要管理违章搭建、占道经营的商贩。据考证,“街道司”的成员一度由士兵担任,史载汴梁城中,就有500士兵组成的城管大队。明代的北京,由“五城兵马司”来承担城管的大部分职能。清代还专设了“督理街道衙门”,其部分职能也与现代城管局比较接近。
古代“城管”怎么管理城市
现代城管中的两大难题——占道经营和违章搭建,古代也同样十分突出,且历代不绝,古人为此想出了不少管理手段。唐代《唐律》规定:“距府十丈无市,商于舍外半丈,监市职治之”,即摆摊设点至少要远离政府办公地30米,也不能离民房太近,要在1.5米以外,由监市负责督管。
宋代称占道经营为“侵街”,为了防止侵街行为的发生,宋代城管想出了一个法子,在沿街要道旁立“表木”,标记范围。这与现代街道画线一样,一旦超出就要被制止。明代《明会典》规定在京城,“凡侵占道路,而起盖房屋,及为园圃者,杖六十,各令复旧”;对往街上丢垃圾、放污水的,“其穿墙而出污秽之物于街巷者,笞四十。出水者勿论”。
古代城市管理的方法在今天不完全适用,其中一些有益民生和以人为本的措施,还有一定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