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范环境风险评价工作,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的一般性原则、内容、程序和方法。
目录
前言
1、适用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总则
5、风险调查
6、环境风险潜势出判
7、风险识别
8、风险事故情形分析
9、风险预测与评价
10、环境风险管理
11、评价结论与建议
附录A(规范性附录)简单分析基本内容
附录B(资料性附录)重点关注的危险物质及临界量
附录C(规范性附录)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P)的分级
附录D(规范性附录)环境敏感程度(E)的分级
附录E(资料性附录)泄露频率的推荐值
附录F(资料性附录)事故源强计算方法
附录G(规范性附录)大气风险预测推荐模型
附录H(资料性附录)大气毒性终点浓度值选取
附录I(资料性附录)有毒有害气体大气伤害概率估值
附录J(规范性附录)报告书附图、附表要求
附录K(资料性附录)环境风险评估自查表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范环境风险评价工作,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的一般性原则、内容、程序和方法。
本标准是对《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2004)的修订。主要修订内容有:
——调整了适用范围,与环境影响评价导则重构体系衔接;
——调整、补充规范了相关术语和定义;
——增加了风险潜势出判,改进了评价工作等级划分方法;
——规范了风险识别和源项分析的内容和方法;
——优化调整了大气、地表水风险预测与评价内容;
——增加了地下水风险预测与评价的技术要求;
——调整、细化了风险防范措施内容;
——增加了评价结论与建议章节;
——补充、完善了附录,增加了附图、附表的编制要求。
本标准附录A、附录C、附录D、附录G、附录J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附录E、附录F、附录H、附录I、附录K为资料性附录。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2004)废止。
本标准有生态环境部组织制定。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公司。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18年10月14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9年3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更多详情见附件下载: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