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简称“苏”,古称姑苏、平江,有近2500年历史,是吴文化的重要发祥地,有“人间天堂”的美誉。中国私家园林的代表——苏州古典园林和中国大运河苏州段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为世界文化遗产。小桥流水、青瓦白墙、亭台楼榭,在这江南水乡中,我们可以看到这座城市经久不衰的生命力。
苏州位于长江三角洲中部的太湖流域,京杭大运河南北纵贯,河湖交织,江海通连。公元前514年,伍子胥选址构筑都城,从水入手,依水勾划出街河平行、纵横贯通的城市格局。此后,历朝历代相继建起的类型各异的民居宅第,乃至各式园林,并逐步形成临水而筑、顺巷而建的民居群落,构成了江南典型的“因水成街”“因水成市”“人家枕河”的城市景观。
这些传统民居缘水而筑、与水相依、置园造林、引山入水、轻巧简洁、古朴典雅、粉墙黛瓦、色彩淡雅,清、淡、雅、素。每一座深宅大院又有数个、数十个院落组合而成,重门叠户、深不可测,缀之富含文化底蕴的砖雕门楼、厅堂楼阁,精雕细琢的砖木雕刻、木饰挂落等。
苏州民居建筑毗邻而建,沿着街河蜿蜒连绵,高低参差,重重叠叠,建筑密度很高。据南宋绍定二年(1229)镌刻的《平江图》标明,当时城内河道有一百六十四里,至今尚存七十里。城内河道两岸都有石驳岸,有的民居就临水压驳岸而建,以争取更多的建宅基地。
沿河民居一般为一两层,以单门独户为多,造型轻巧简洁,旧时没有钢筋水泥,驳岸由花岗石层层冷叠砌筑,凡挑出部分,一般用木桩撑住,一头插入河底,穿过淤泥层,深埋在坚实的老土中。河水也是人们日常生活的重要水源,所以下河的踏步在临水民居中都作了妥善的安排,既与建筑布局相吻合,又与河道交通相配合,具有特有的水乡枕河人家风貌。
苏州市内保存较好的二百五十二个古建筑中,古典大宅有一百六十四处。大宅的主人一般都是当时社会的上层人物,故大宅的布局严格按照宗法观念和家族制度而设计,推崇君臣父子的伦理道德,具有男女有别、男尊女卑等观念,这些意识反映在建筑上,致使大宅的规模庞大,等级森严,各类用房的位置、面积、造型都有大致统一的等级规范。
深宅大院一般在幽静的小巷里,少则三五进,多则七八进,重门叠户,有的前巷后巷,有的前巷后河,围以高墙,筑有门楼,辟有天井,形成封闭式的院落,“庭院深深深几许”,正是对深宅大院的描绘。一般来说,深宅大院的布局规整、对称,主落居中,轴线明确,建筑有序排列,依次为门厅(门屋)、轿厅(茶厅)、正厅(主厅)、内厅(女厅)、楼厅(卧房)、附房。
园内亭台楼阁,曲径回廊,水池假山,花草树木,能得山水之趣。这些第宅园林的一部分,今已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住宅和花园的结合,将宗法社会的严肃气氛,与日常生活中对美和舒适的追求,统一在一个封闭的空间中,这也被视为封建社会东方文化的一种特色,也是苏州深宅大院的特色之一。
厅堂大多注重装修,重视摆设。厅内往往用槅扇、屏门、花罩、博古架等分隔空间,清代以后门窗多有雕花,题材丰富多彩,十分考究,以戏文故事、四时花果、古鼎彝器为多,也有寓意吉祥的“平升三级”等。厅堂之后,常布置蟹眼天井,既可通风采光,又可排水。
苏州民居的建筑艺术中,普遍采用“三雕”,即砖雕、木雕、石雕。所谓“无雕不成屋,有刻斯为贵”,“三雕”已成为苏州民居建筑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吴歌有“花墙头,百子格”,反映了苏州民居的地方特征。
苏州砖雕作为一种装修艺术,大多施于门楼、墙门、垛头、抛枋,照壁、空窗、洞门、花墙等处。这些砖雕技艺精湛,构思巧妙,线条纤细均匀,呈现出秀丽雅致、精巧细腻的特点。
苏州民居建筑的木雕装饰,一般施于梁、枋、棹木、抱梁云、琵琶撑、雀缩檐、飞罩、落地罩、夹堂板、各式门窗、裙板等。木雕用料大多为杉木、银杏木、黄杨木及楠木等,运用镂空雕、圆雕、浮雕、阴刻等多种工艺手法,风格机趣活泼,柔顺秀丽,精致纤巧,富有灵性。
苏州民居建筑的石雕相对较少,一般施于大门、柱础、磉板、栏杆、台阶、井圈等处,用料大多采用本地金山花岗石和西山青石。
苏州民居不仅是一个宜居的住所,更是一个充满着文化和艺术氛围的生活环境。作为我国第一批历史文化名城之一,除拥有数量众多的世界文化遗产,苏州还有遍布古城内外量大质优的建筑遗存。传统民居是苏州古建筑中数量最多的建筑形式,也是构成苏州古城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