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市贸易在华夏有着悠久的历史。据《易·系辞》记载,神农时代,“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这大概就是华夏最古老的集市。
古代,随着都市的出现,商业贸易一般都在城里进行。秦始皇统一中国后,统一货币、度量衡,修驰道,更加促进了商业的发展。到西汉时,都城长安及洛阳、邯郸、临淄、宛城、成都等大城市,都发展成为著名的商业贸易中心。当时,城市中的市场都有固定的地点,叫做“市井”。
据《左传·隐公元年》记载,西周时期对各级城市的规模有严格的限制。对于城中之市,也有定制。根据战国初年成书的《考工记》和考古发掘,便得知,当时城市里的宫殿、祖庙、社庙、市、居住区都是一个个封闭形的群落,宫殿区由高墙环护着,居住区也被划分为整齐的方形的“里”“坊”,每一里或坊也都有高墙环护,只能由里门进出。市,也是一个由高墙环绕着的方形区域,市内除十字形或井字形连通四周的市门的主街道以外,还有若干里巷式的较小街道。街道两侧,排列店铺与货摊。沿街排列的店铺称“列肆”,列肆后面存储货物仓库称“店”,或称为“邸舍”“廛”。那时,官府对市井控制很严,市内设有专职的门吏掌管;设置“市令”或“馆长”管理,监督交易;还有专管治安的官吏。
直到唐代前期,官府对市场的管理都还很严,不仅严格区分商业区与居民区,而且还限定市场活动的时间,每天上午击鼓三百声开市,下午击钲三百下收市。这个市,只准具有“市籍”即具有商人户口的商人及其他特许人员在里面设肆经营,而且只准在市内营业。由此可以看出,此时的城中之市,实际上是“井中”之市,它只是城内呈井字形的特定区域。
随着农业、手工业和交通事业的发展,人们开始在州、县府所在地以外,交通方便或居民集中的地方进行交易活动,这些地方后来就逐渐形成集市。唐朝中叶以后,这种集市逐渐增多,宋代商业繁荣,集市贸易也更加发达。
古代集市的形式很多,有定期的常集,也有不定期的各种特殊集市;集市的名称五花八门。就常集而言,据《五杂俎》载,岭南人叫“虚”(墟),西蜀人叫“亥”,山东人叫“集”,而江浙人则称为“市镇”,不一而足;至于特殊的集市,名称就更多了,如庙市(也叫庙会)、香市、花市、药市、灯市等等。
集市交易的日期因各地商品经济发展的程度高低而各不相同。江南的“市镇”很多是常市,“一月之中,靡无市焉”,岭南的“虚”除少数“逐日市”外,一般都是“有常期”的,“虚期”或五日或三日,有的每旬四次。据《五杂俎》解释,“虚”乃取“有人则满,无人则虚,满时少,虚时多”之意。西蜀的“亥市”则按十二地支计算,逢“亥”日为集市日。有的集市,五日一集,轮回辗转,间或有十天四集的。由于各地对集市的称谓不同,所以对于上市交易的活动,有的称为“趁墟”,有的称为“赶市”,也有的称为“赶集”。唐朝著名诗人柳宗元有两句诗“青箬裹盐归峒客,绿荷包饭趁虚人”,生动而形象地描绘了古代农民赶集的情景。
广东的“四市”是有名的专业化集市。据清人屈大均《广东新语》载,“药市”在罗浮冲虚观左旁,也叫做“洞天药市”;“香市”,在东莞的寥步,凡各种生、熟“莞香”,都集中在这里出售;“花市”,在广州七门,“所卖止素馨,无别花”,就像洛阳只称牡丹为花一样;“珠市”,在廉州城西卖桥畔(今合浦)。
古代杭州西湖的“香市”则是一种综合性的大型集市。据《陶庵梦忆》记载,杭州西湖的香市每年“起于花朝(夏历二月十五日,或说二月十二日),尽于端午(五月初五)”,不但时间长,规模也大。在这期间,昭庆寺“凡胭脂簪珥、牙尺剪刀、以至经典木鱼、孩儿嬉具之类,无不集……数百十万男男女女、老老少少,日簇拥于寺之前后左右者,凡四阅月方罢”。
古代的庙市(也称庙会)有点像今天的商品交易会,多在农闲时举行。庙市一般是一年一度,为期约三五天,但也有一年数次,甚至每月举行的庙会。尤其在宋代,庙市更是盛极一时。据《东京梦华录》记载,每当大相国寺开放集市时,从大三门至内殿两廊,各种商品陈列得琳琅满目。还有临时搭盖的铺棚,进行交易。而明代北京的城隍庙市,出售的商品不仅有古今图书典籍,商周彝鼎、秦汉匜镜、唐宋书画以及云南、广东、江浙等地的珠宝、象牙、玉石、珍错、绫绵等出售,而且还有来自外国的猩猩毯、多罗绒、西洋布等等,可视为国际性贸易的雏形。
最引人入胜的要数古时候的灯市。据《帝京景物略》记载,元宵之夜张灯的习惯,自汉代以来就有,明初“盛为彩楼,招徕天下富商,放灯十日”。明成祖迁都北京后,北京的灯市从正月初八开始,正月十三达到高潮,到正月十七才罢。所谓“灯市”即白天集市,晚上观灯。每当入夜之际,华灯张放,五彩缤纷。更有鼓吹、杂耍、弦索等助兴,临朐人冯琦的《观灯篇》形象地描绘了灯市壮丽的景观,其中有“十二楼台天不夜,三千世界春如海”之句,可见盛况之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