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阔与进深,是中国建筑的专用名词,用以度量建筑物平面宽度的单位。中国古代建筑把相邻两榀屋架之间的空间称为间,间的宽度称为面阔,又称“面宽”。
古建筑的平面长边为宽,短边为深。在单体建筑中每四根柱于围合成一间,一间的宽度为面阔。若干间面阔之和组成一栋建筑的总面积,称为通面阔。各间的面阔,在汉代明器中已见明间较宽的现象,唐朝已有各间相等和中央数间相等而梢间稍窄以及明间较宽的三种方式。
自宋以后,明间较宽的形式已最为普遍。明间面阔,自商至战国时代的遗迹多在三米左右,唐的宫殿、庙宇以五米居多,宋以后则扩大到七、八米,最大的如明长陵棱恩殿的明间面阔达十点三四米。
通俗地讲,面阔或现代意义上的“开间”在古代木构建筑中指平行于桁檩方向两柱间的水平距离。
面阔尺寸的确定
(1)宋《营造法式》以前的面阔尺寸
在宋《营造法式》以前,各朝代都没有明确对面阔做出统一条文规定,而《营造法式》也仅在看详和卷一的定平条中述道:“凡定柱础取平,须更用真尺较之。其真尺长一丈八尺,广四寸,厚二寸五分。
当心上立表高四尺,於立表当心自上至下,施墨线一道,垂绳坠下,令绳对墨线心,则其地面自平。”它主要说明校正两基础间水平间距的用尺方法,但从中可以推测出基础之间的间距为18尺,再经若干实物和有关文献记载的考证,即可说宋之前有个传统标准,即“心间不越18尺”。除个别面阔稍大外,大多数间宽都在18尺范围内。
因此,通过以上所述可知,在宋之前的建筑,对于殿堂和厅堂的心间面阔,虽没有一个完整的定制,但都遵守着一个历史传统标准,即为18尺。而次、梢间可逐次减一尺或酌情处理,按唐辽宋营造尺折为公制约为5.3~5.6m(相当现代模数制5.4~5.7m)。至于余屋面阔当然远小于此数,可依现场功能需要酌情而定。
(2)明清时期的阔尺寸
清《工程做法则例》对面阔都有明确交代。
对大式带斗棋建筑:如九檩单檐带斗棋庑殿“凡面阔、进深以斗科攒数而定,每攒以口数十一份定宽。如斗口二寸五分,以科中分算,得斗科每攒宽二尺七寸五分。如面阔用平身斗科六攒,加两边柱头科半攒,共斗科七攒,得面阔一丈九尺二寸五分。如次间收分一攒,得面阔一丈六尺五寸”,按清营造尺换算公制为:正间面阔=(11口份×0.25尺×7攒)×31.2cm=19.25尺×0.312m=6m,次间面阔=(11口份x0.25尺×6攒)×31.2cm=16.5尺×0.312=5.15m。
进深:中国古建筑房屋的承重构件是柱,一栋房屋的平面分间是以柱中线为界定线。凡四柱所围之面积称为“间”或“开间”。间之横向称为“阔”或“面阔”;间之纵向称为“深”或“进深”。
若干面阔之和称为“通面阔”,若干进深之和称为“通进深”。.指建筑物纵深各间的长度。即位于同一直线上相邻两柱中心线间的水平距离。各间进深总和称通进深。在建筑学上是指一间独立的房屋或一幢居住建筑从前墙壁到后墙壁之间的实际长度。
确定面阔和进深尺寸的注意要点
面阔和进深是决定房屋规模的基本数据,它直接影响到房屋的均衡比例,在确定房屋的面阔和进深时,应注意以下要点:
(1)确定仿古建筑面阔和进深,是以心间(明间)尺度为主体,次、梢间应依次递减。
(2)仿古建筑的面阔应遵循,“建筑物以所代表的历史时代为主、功能需要为辅、相互结合”的原则进行确定。如宋以前的建筑,除特殊情况外,一般面阔不超过18尺(但辽代有增大情况)。
清式带斗棋建筑以斗棋攒数而定,除特殊情况外,一般最多为7攒77斗口宽(重檐可达7攒84斗口),不带斗棋大式建筑不超过13尺,小式建筑不超过10.5尺。
(3)面阔尺寸的取定按整数或0.5的小数取定,如18尺、17尺,或17.5尺等等,一般不取18.2尺、17.8尺等零小数。
(4)房屋进深大小应与屋架梁的长短紧密结合考虑,宋制殿堂一般为四、八椽楸,厅堂为三一五椽袱。清制一般为三~七架梁,最大不超过七架梁,超过者另增加步梁。凡进深超过最大梁长者,均应另行加柱增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