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门城楼资料图片
作为一种文化创造,古代建筑随着人类智慧的增长而发展,由最初简单的抵御防护功能扩展为承载多种社会功能,富有多样文化内涵,构成了中国意味悠长的建筑文化。我们的先民把数的元素外化融入到建筑之中,不仅使建筑中的数和天象、天文、阴阳、时令、地理、地利等融为一体,也借助于建筑中数的意象来表达审美、和谐、平衡、吉祥、美满和等阶的价值追求。
《周易·系辞传上》:“乾道成男,坤道成女。乾知大始,坤作成物。”这一思想在中国古建筑尤其是宫殿建筑中被普遍运用,北京故宫分前朝和内廷两大部分,前朝是皇帝上朝、议事也就是办公的地方,主要是男性活动的场所;内廷是皇帝和嫔妃们居住生活的地方,主要是女性活动的场所,这正应验了天地阴阳、乾坤相合的理念。
易学还创立了“阳奇阴偶”的数字奇偶观念,即“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并且特以九、六为阴阳的代表,规定奇数对应天,属于阳性,象征吉祥、幸福、和谐与美满;偶数对应地,属于阴性,有阴冷和不祥的意义。中国古代有“九重天”之说,建筑构造“九”数的重复出现,意在暗合寰宇之“九重”。拿北京天坛来说,它分上、中、下三层,第一层径九丈,取“一九”之意;第二层径十五丈,取“三五”之意;第三层径二十一丈,取“三七”之意。此外,天坛的高度、坛面石块、栏板数目均采用了一、三、五、七的阳数,暗合“太极”和“九重天”。
整个北京故宫建筑同样从数的角度体现了阴阳相合、天地对应、龙凤呈祥的意蕴。故宫前朝的主要建筑物也是故宫的中心所在,太和殿、中和殿、保和殿三大殿分别立于汉白玉雕琢的三重台阶之上,太和殿九开间、进深五间,七十二巨柱都是九或九的倍数或奇数。故宫内廷以乾清门一线为界,以位于中轴线上的乾清宫、交泰殿、坤宁宫为主体,东西两侧为东六宫、西六宫,大多用了偶数当中较好的数字“六”。内廷多用偶数,有两宫六寝,体现了下方、后方、偶数、负数为阴的民间信仰;而外朝主殿布局采用奇数,成为五门、三朝之制,正表达了中国传统以上方、前方、奇数、正数为阳的意蕴。
中国传统社会常常借用数字来表达某种美好的愿望。普通百姓喜欢偶数中的“六”,之所以如此,是他们认为上下四方为“六合六运”之数,最为圆满吉庆,因而借助与上下四方即天地相合的建筑数字用以满足天地护佑、和谐共生、祈福求祥的期盼。作为山西省祁县民居建筑的代表,乔家大院就是由六个院落组成的,其目的是祈求乔氏家族六六大顺。
阴阳学家提出了“天圆地方”学说,认为大地的格局是四边形,而“四”这个数字又被赋予“边界”“界限”的意味。进入乔家大院的大门,一条八十米长的石铺笔直的甬道,以“八”数定长度以求“四平八稳”,不仅与周易“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定吉凶,吉凶生大业”相契合,也暗含着四通八达、和谐圆满之意。北京四合院中的“四”为“四方”,象征“地方”;“合”为“闭合”,象征“天圆”。这一由“四”所表征的建筑符号呈现出有方有圆、有阴有阳的直观意义,却无不暗含着阴阳和谐、天地合一之意。可以想见,北京四合院正是借助于“四”这个数字的形象所指,表达了祈求圆满的美好愿望。北京天坛作为大型的祭祀场所,其作用是向上天祈求风调雨顺、五谷丰登,而其建筑构成上的数字都暗合一年四季、日月星辰的数目,以求得实现与天地和谐、得天地护佑的愿望。
两千多年的传统中国社会,建筑这种有形的载体还被赋予了等级性。《易经·乾卦第一》中说:“九五,飞龙在天,利见大人。”龙是帝王化身,故九、五为帝王之数,即人们常说的“九五之尊”。“九”是奇数中最大的数,代表皇帝的权威;“五”不仅来源于“五行”,也位于奇数正中,代表皇帝坐镇中央,因而九、五代表皇权至高无上,从而导致中国封建宫廷建筑往往运用九与五两个数字加以显示。天安门城楼正面宽九间,门上装有九路门钉,即纵横各九排,又呈“九”的倍数,故宫房间为九千九百九十九间半,暗含“九五”至尊的意思;太和殿巨柱高擎屋顶,为故宫中最重要的宫殿,其建筑构件之数量多取象征阳性的奇数,尤其力求九或九的倍数,力图用数的意象象征并宣扬等级性。
北京天坛之圜丘作为祭天的场所,其几何尺寸更是严格采用九数。圜丘中央砌一圆形石板,称“太极石”。此石四周砌九块扇形石板,构成第一重;第二重砌十八块,第三重砌二十七块……,直到第九重为八十一块,都为九的倍数,目的是在不断重复强调“九”数的意义。天坛祈年殿从台明到宝顶全高为31.78米,合清代营造尺寸九丈九尺九寸。进一步扩展开来看,北京城中轴线从永定门、太和殿、钟楼、鼓楼依次为九里、五里、一里,共十五里长。传说我国上古行政区域有九个,是为“九州”,因此现在也有用“九州”代表中国。这些数字在建筑中的运用,正体现了我国古建筑文化的价值追求。
中国自三代社会,建筑就在类型、尺寸、数量和色彩等方面体现出“礼”的要求。无论是中国传统单体建筑还是组群建筑,其空间形态和规格常用数字做出等级划分。《礼记》规定“天子之堂九尺,诸侯七尺,大夫五尺,士三尺”,于是建筑的台阶高低也成了等级制度的载体。中国古建筑的等级制突出地表现在间架数字化追求上,唐代《营缮令》规定:“三品以上堂舍不得过五间九架,厅厦两头,门屋不得过三间五架;四、五品堂舍不得过五间七架,门屋不得过三间两架;六、七品以下堂舍不得过三间五架,门屋不得过一间两架。”可见,不同品级的官员能拥有的“间”“架”数量有着严格的区分。
(作者:李玲系山东社科院文化所助理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