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整个历史的文明进程来看,中国古代秦代的服饰制度的首创性、系统性和规范性,是世界服饰文化所罕见的。
随着近年来越来越多的考古发现的壁画、帛画、画像砖、画像石、秦俑和文献上,可以考证出秦代的服装样式是因不同的场合有所变化的。例如祭祀时着祭服,上朝着朝服,参加葬礼着丧服,而日常生活中则着常服。同时秦代的服装样式也因等级和职业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一、头发式样
头发式样是一个人身份地位的象征,秦代男子的发式主要有三种头饰,发髻、圆髻加帻和髻上加冠。
在出土的秦俑中,头戴巾帻的居多。《释名》:“巾,谨也,当自谨于四教”。《礼仪》:“二十成人,士冠庶人巾”。可见在当时巾帻的使用是一种自我训戒。它是以表示在成人后等级地位的服饰而出现的。
二、服饰
在服饰的整体体系上,一般服饰仍是沿袭战国的习惯。当时的服饰种类繁多,如上衣,就存在着颜色、图案、质地、长衣和短衣、内衣、外衣、单衣和夹衣的不同,且秦代的服饰是随着衣人的地位和职业的不同而有所差异的。
丝与麻是秦代服饰的主要生产原料,当时人们衣着的基本质料便是这两类。对于下等的人民,政府规定其必须着麻布衣;对于居于金字塔上层的人们,在服饰的选择上则以“衣丝”为贵。秦简《仓律》上记载:“种稻、麻亩用二斗大半斗。”记载中体现秦代对每亩地应该种植麻的种子的用量上作出了严格的规定,可以推断出当时政府对麻的重视程度,从而也可以推断当时麻是人们的衣着的主要用料之一。
服饰颜色
在秦始皇一统六国之后,由于深受阴阳五行学说影响,秦代在服装的颜色上做了统一,因此全国尚黑之风盛行开来。皇帝的冕服是“衣裳玄上纁下”,即黑色材料制成的上衣、赤黄色材料制成的下衣。《中华古今注》记载:“袍者,自有虞氏即有之,故国语曰袍,以朝见也。秦始皇三品以上绿袍深衣,庶人白袍,皆以绢为之。”
服饰形制
秦代沿承了深衣制。“深衣”的基本形制大致包括其衣长、衣宽、衽、裁剪方式等方面,在各个时期、各个阶层之间均有不同,但其应符合三个基本形制:第一,上衣下裳相连属;第二,续衽钩边;第三,第三,方折衣领。
皇后及王后等的礼服都是深衣制,即上下衣相连的一种服式。《释名·释衣服》记载:“王后之上服日袆衣,画翚雉之于于衣也。”而对于平民女子,秦代的文献很少有相关记载。
服饰纹章
诸侯、三公冠九旒者,衣裳用山、龙以下九章纹;九卿以下冠七旒者,则用华虫以下七章纹。以此类推。
三、履与足衣
秦代严厉禁止一般平民穿丝履,即丝织的锦鞋。《睡虎地秦墓竹简》的《法律答问》中有“毋敢履锦履”的禁令:“毋敢履锦履,履锦履之状可如?律所谓者,以丝杂织履,履有文,乃为`棉履',以棉缦履不为,然而行事比焉”。可见鞋子的穿着在秦代有等级规定。
足衣就是现代的袜子,秦代有关穿袜的记载相对较少,但是根据秦代前后的文献记载,可以推断出秦代对穿袜礼仪的讲究。《后汉书·礼仪志》记载:人们在祭祀时,所穿袜则为红色,即穿绛色袴、绛色袜,以示对神灵、祖宗的尊敬。皇室、贵族所穿的袜多用绢纱制成,且绣有花纹。
四、服饰与等级
秦代对服饰的沿革规定,将个体的人角色化为不同等级的社会成员,而且对社会成员的行为提出了角色化的要求。秦始皇统一六国以后,强制犯罪人员穿赤褐色的衣服,从一定程度上可以将恶民和善民区分开来,同时增强穿赤褐色衣服的犯罪之人的羞耻之心,从而使其改过,这样的方法和现代新加坡的对有违反公德的人们进行曝光制度的方法有点相似。由此可见,秦代的服饰改革在当时除了规范人民的德行和行为外,还具有其它的重大历史进步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