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族的服饰以蓝黑色衣裙、衣裤式短装为主。
壮族的服饰以蓝黑色衣裙、衣裤式短装为主。《天下郡国利病书》记载:壮人花衣短裙,男子着短衫,名曰黎桶,腰前后两幅掩不及膝,妇女也着黎桶,下围花幔。
壮族男装多为破胸对襟的唐装,以当地土布制作,不穿长裤,上衣短领对襟,缝一排布结纽扣,胸前缝小兜一对,腹部有两个大兜,下摆往里折成宽边,并于下沿左右两侧开对称裂口。
穿宽大裤,短及膝下。有的缠绑腿,扎头巾。冬天穿鞋戴帽,夏天免冠跣足。节日或走亲戚穿云头布底鞋或双钩头鸭嘴鞋。
壮族妇女的服饰端庄得体,朴素大方。她们一般的服饰是一身蓝黑,裤脚稍宽,头上包着彩色印花或提花毛巾,腰间系着精致的围裙。
上衣着藏青或深蓝色短领右衽偏襟上衣(有的在颈口、袖口、襟底均绣有彩色花边,分为对襟和偏襟两种,有无领和有领之别。
有一暗兜藏于腹前襟内,随襟边缝置数对布结纽扣。在边远山区,壮族妇女还穿着破胸对襟衣,无领,绣五色花纹,镶上阑干。
下穿宽肥黑裤,腰扎围裙,裤脚膝盖处镶上蓝、红、绿色的丝织和棉织阑干。劳动时穿草鞋,并戴垫肩。
在赶圩、歌场或节日穿绣花鞋。壮族妇女普遍喜好戴耳环、手镯和项圈。服装花色和佩戴的小饰物,各地略有不同。上衣的长短有两个流派,大多数地区是短及腰的,少数地区上衣长及膝。
扩展资料:
壮族习俗:
壮族是个好客的民族,过去到壮族村寨任何一家做客的客人都被认为是全寨的客人,往往几家轮流请吃饭,有时一餐饭吃五、六家。
平时即有相互做客的习惯,比如一家杀猪,必定请全村各户每家来一人,共吃一餐。招待客人的餐桌上务必备酒,方显隆重。
敬酒的习俗为喝交杯,其实并不用杯,而是用白瓷汤匙勺起一羹,双手敬给对方。客人到家,必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给客人以最好的食宿,对客人中的长者和新客尤其热情。
用餐时须等最年长的老人入席后才能开饭;长辈未动的菜,晚辈不得先吃,给长辈和客人端茶、盛饭,必须双手捧给,而且不能从客人面前递,也不能从背后递给长辈。
先吃完的要逐个对长辈、客人说慢吃再离席,晚辈不能落在全桌人之后吃饭。壮族的婚姻,有自由恋爱和父母包办的形式,一般婚前享受充分的恋爱自由,但父母干涉包办也时常有。
壮族一般实行一夫一妻制。妇女和男子一样都是家庭的劳动力,但仅有男子有继承权。其婚姻制中盛行不落夫家或坐家,现在有些地方还保持这种习俗。
青年男女结婚后,新娘便返回娘家居住,遇重大节日和农忙时节才到丈夫家短暂居住,直到怀孕之后才长住婆家。
因此,不落夫家的时间为三、五年不等。在历史上,不落夫家期间有性自由,近代受儒家文化影响。
认为这是一种不正当的行为,遭到严禁,违者或离婚,或赔偿一定的财物。现在恋爱自由,婚姻自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