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馆之城”应该怎样建?

我要发布     发布日期:2021-10-08 14:11:38  来源:北青网  作者:黄隽
核心提示:我国五千多年的历史,积淀了丰富的文化遗产。很多历史文化名城具有得天独厚的资源禀赋。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老百姓物质生活的不断改善,人们对精神文化的需求越来越强烈。

  我国五千多年的历史,积淀了丰富的文化遗产。很多历史文化名城具有得天独厚的资源禀赋。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老百姓物质生活的不断改善,人们对精神文化的需求越来越强烈。作为保藏、陈列自然历史标本、物质及精神文化珍品的机构,博物馆对满足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具有重要作用。


  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九部委印发的《关于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将博物馆事业主动融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探索在文化资源丰厚地区建设“博物馆之城”“博物馆小镇”等集群聚落。北京、西安、大同、南京等历史文化名城纷纷启动“博物馆之城”建设。



  重视人的感受与需求


  文化是一个国家和民族的灵魂,是最能触动人心灵的柔软的东西。每个城市也都有自己独特的文化。博物馆不仅是城市历史的容器,也是城市精神和文化的载体,彰显着城市的文化品位。


  经济发展是博物馆事业繁荣的基础。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财富的积累和科技的进步,新文物、新文博、新文旅、新文教等业态蓬勃发展,相关理念、范畴、内涵和外延等都在不断变革和创新。人们对博物馆边界的认知有了很大拓展,具体表现在:从关注历史上的“物”的稀缺和价值,转到重视当下生活中人的感受与需求;从一个固定的博物馆建筑空间扩展到博物,包括人类活动和自然环境的见证物,以及线状、面状和空间的全方位视野;博物馆变成人们以多学科和开放式的视角洞察和感知世界与未来发展的一种思维方式;博物馆的展陈不仅关涉艺术学、美学等直观维度,也是社会学、人类学、管理学等观念融合的物化体现。


  在“博物馆之城”建设中,需要将遗址、遗产、遗物三者统筹把握,把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物态文化遗产与活态文化遗产的保护有机统一起来。也就是说,不能只保护老房子、老建筑,当地百姓特色生活状态也应是“博物馆之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北京为例,整个北京老城可以看作是一座巨大的古代与现代、人文和自然相互交融映衬的露天博物馆,因此北京在建设“博物馆之城”时,得统筹考虑北京老城内的古代建筑、现代设施、群众生活等方方面面。


  概括来说,博物馆与在地的气质和特征相伴而生,博物馆的定义和范畴越来越宽泛和多元,包容度越来越高。博物馆的活动涉及价值导向与学术思考,需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突出公益属性和社会效益。



  “软实力”比“硬指标”更重要


  “博物馆之城”建设中,虽然博物馆数量和展陈面积这些“硬指标”很重要,但比“硬指标”更重要的是“软实力”。


  在“博物馆之城”建设中,需要体现博物馆收藏历史、见证现在、昭示未来的理念,既要突出传统文化,更要以创新的形式彰显年轻人喜闻乐见的现代都市时尚特质,让年轻人愿意接近和走进博物馆。对于传统博物馆来说,不能孤芳自赏而应走向大众,最好能直抵老百姓的日常生活。衡量一家博物馆好不好,关键看它是否建立和完善了公众参与机制,能不能吸引大量回头客。博物馆还是人文情怀的载体,是人们与历史对话的平台。人们在博物馆中感受过去、思考现在、憧憬未来,直抵人心的感染力是博物馆最为宝贵的软实力。因此,判断一个博物馆好不好,还要看它能否对观众的价值观产生冲击和深远影响。


  目前,全国各地博物馆的数量在迅速增加。“博物馆之城”建设,在做增量的同时,更要对存量提质增效,也就是在尊重历史和自然的前提下,把已有的博物馆做精做优,不断提升服务效能和服务质量,增强专业性和吸引力。


  一座好的博物馆可以成为城市亮丽的名片,能够提升城市的知名度、吸引力和影响力。全球各地的博物馆,都在重新思考自己的角色和定位,以更好地融入当地的社会经济生活。所以,评价博物馆应跳出博物馆看博物馆,即不能只看博物馆本身,还要看博物馆对整个城市、社区的综合赋能。



  建立博物馆捐赠与回馈机制


  “博物馆之城”建设和维护需要大量可持续的经费投入,光靠政府是不够的,需要动员全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


  最近十年,民营博物馆和美术馆快速增长,在不少地方,民营馆的发展速度远远超过国有馆。“博物馆之城”建设应该充分发挥民间力量的作用。


  在笔者看来,当务之急应建立博物馆捐赠与回馈机制。无论是博物馆还是美术馆,都是依法登记并面向公众开放的非营利性机构。根据规定,依法设立博物馆美术馆或者向其提供捐赠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目前来看,这一规定还比较笼统,因此需要进一步落实《慈善法》,出台文物艺术品捐赠税收优惠的落地细则。社会机构和个人向非营利性机构捐赠文物艺术品,享有税收优惠和社会声誉的激励机制,有利于鼓励民间力量持续地支持和参与博物馆建设。从国外成功的实践来看,税收优惠机制是推动博物馆事业蓬勃发展的重要举措,比政府直接补贴效率更高,动力更持久,影响面更广。


  2009年,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共同制定的《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进口藏品免税暂行规定》提出,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以从事永久收藏、展示和研究等公益性活动为目的,接受捐赠、归还、追索和购买等方式进口的藏品,免征进口环节税。


  上述规定的受益者主要是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笔者建议给予非国有机构同等待遇,具体建议如下:(1)进口文物艺术品用于博物馆捐赠、收藏、展示和研究等,对于提升社会的美育水平具有积极意义,可以视为公益性目的,建议对这类文物艺术品免征进口关税、增值税和行邮税等;(2)免征进口环节税政策的范围不仅限于中国文物艺术品,也包括以公益性为目的的海外文物艺术品,以此鼓励更多海外优质文物艺术品进入我国,促进文明的交流互鉴,提升我国博物馆行业的国际化程度;(3)对享受税收优惠的文物艺术品做好登记、备案和跟踪工作,借助科技手段积累数据资源,为后续政策的制定提供依据。


  此外,我们还应该借鉴国外的成熟经验,并根据中国国情,厘清博物馆建设中政府部门、公益机构、慈善组织、基金会、企业、捐赠人与博物馆的关系,以及他们各自的行为边界。


  推动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


  虽然博物馆是非营利性机构,但博物馆的运营还是需要较强的市场化思维。博物馆需要关注市场需求和偏好,以现代理念挖掘和呈现藏品的价值,促进博物馆与科技、旅游、教育、传媒、设计、时尚等领域的资金、资源的跨界融合,举办丰富多彩的活动吸引更多的人走进博物馆。


  激发博物馆的活力对于博物馆事业的可持续发展非常重要。为此,笔者提出如下建议:(1)推动博物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鼓励社会资本以直接捐赠、设立基金会等形式支持博物馆事业发展,推动博物馆逐步转变为以捐助方和观众为中心,形成具有较强造血机制的新型治理结构;(2)鼓励博物馆按市场化和项目制的方式进行运营,比如可以引入社会资金共同策划优质的沉浸式、体验性和参与性的项目,通过出售门票、衍生品等方式取得收入,风险共担,收益共享;(3)借鉴国外成功经验,一些现金流较好的博物馆可以发行专项债券,用于博物馆的专项修复或专项活动;(4)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等高科技,推出百姓喜闻乐见的云展览、云直播、云讲坛,让博物馆成为大、中、小学生的“第二课堂”,扩大博物馆展览和活动内容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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