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城镇位于兰州市榆中县北部崇兰山下,滨临黄河,水陆交通发达,以盛产绿烟(“兰州水烟”)闻名。2006年,甘肃省建设厅、甘肃省文物局等部门联合公布青城镇等11个村镇为甘肃省省级历史文化名镇。2013年青城古民居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青城镇保留很多传统文化遗产,有民间小曲《西厢调》,形成于北宋时期,清光绪年间,地方艺人创编《西厢调》小曲,有24个曲调,27折剧本。清代以来,青城烟商们走南闯北,将中原和京畿地区的宅第建筑风格带到青城,青城镇古民居建筑风格呈现多样化态势。民国时期青城文人杨楫舟说:“吾邑介在皋榆,山川之灵秀,姓族之繁衍,习尚之敦朴,人材之辈出,艺术之精研,物产之丰富,地虽弹丸,名齐县邑。”
镇区现存明、清至民国时期的四合院建筑40多座、祠堂1座,其中明代建筑1处,清代建筑33处,民国建筑15处。青城镇传统民居建筑属于兰州建筑艺术体系,又广泛吸收全国各地民居建筑风格,与山西民居大院、北京四合院基本一致,有四合院、三合院、“带子上朝”(一间大堂屋旁连续有数间小房屋的布局形式)。
房屋形制有“三堂五厦”(即堂屋面阔三间,厦房面阔五间,也称“明三暗五”)、“五堂七厦”(堂屋面阔五间,厦房面阔七间)等,按轴线对称布局。建筑以砖、土、木、石为主,是典型的乡土建筑。由于青城镇降雨不多,屋顶多为单面坡平顶形式,屋面上可晾晒粮食。
青城镇古民居建筑非常讲究砖雕、木雕和照壁营造艺术,建筑装饰内容丰富。从大门到照壁,从堂屋到厦房,从墙肘到屋檐,从门扇到窗户,都有精美的砖雕作品及木雕门窗图案,图案大多通过象形、会意、谐音等手法构成艺术语言,来托物寄情。福禄寿、琴棋书画、盛开的牡丹,飞舞的凤凰等皆为常见题材,其中砖雕《教五子》、《渔樵耕读》等都是精品。
东滩乡保存一座修建于清乾隆十六年(1751年)戏楼,台口下设回音壁,台口对面利用二龙山崖壁产生回音,是天然扩音器。另有建于乾隆五十年(1785年)的高家祠堂,以及青城书院、城隍庙等。
2014年,经报请省政府同意,省文物局《关于公布我省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的通知》(甘文局发〔2014〕301号)公布其保护范围为:
高家祠堂:东至东耳房后墙外侧以东5米,南至正殿后墙外侧以南5米,西至西厦房后墙外侧以西5米,北至大门外廊柱外侧以北5米。
青城书院:东至东院墙外侧以东5米,南至大门廊柱外侧以南5米,西至西院墙外侧以西5米,北至北院墙外侧以北5米。
青城隍庙:东至献殿东廊柱外侧以东17米,南至献殿南廊柱外侧以南36米,西至献殿西廊柱外侧以西9米,北至献殿北廊柱外侧以北63米。
东滩戏楼:东至戏楼东侧底部以东28米,南至榆中至青城公路北侧,西至戏楼西侧底部以西30米,北至戏楼北侧底部以北11米。
1-8号、10-12号、14-16号、18-19号、21号、23-25号、27-31号、34-35号、37-38号、40-45号院:分别以大门和院墙外侧为界。
13号院、17号院、20号院、22号院、26号院、32号院、33号院和39号院:以仅存的门楼(大车门)底部外侧为基准向外延伸3米。
9号院:东至堂屋东山墙外侧以东13米,南至堂屋外廊柱以南6米,西至堂屋西山墙外侧以西3米,北至堂屋后墙外侧。
36号院:东至堂屋外廊柱以东24米,南至堂屋南山墙外侧以南3米,西至堂屋后墙外侧,北至堂屋北山墙外侧以北3米。”
2018年,省文物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部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甘文局联发〔2018〕3号)公布其建设控制地带为:“保护范围外向东、南、西、北各延伸3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