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乐记》中有言:“天高地下,万物散殊,而礼制行矣。”众所周知,中国封建社会时期,阶级分明,礼制森严。而礼制其实是封建统治者维护社会秩序的一种手段。在一套完整的礼制中,皇帝在其中拥有绝对权威。古代礼制沿用于生活的方方面面,甚至细致到家庭住宅的称呼。古时候,很多家庭会在大门上挂上昭示自己身份或者姓氏的匾额,但是这个匾额上的字可是不能随便写的。
现如今,我们在实际生活中很少能看到古时候那样的高门大宅。不过在古代影视作品中,导演为了交代事件发生的地点,便常常会使用一个特写镜头——宅门上方挂着的匾额“某府”。
古装剧中,只要是高门大户似乎都可称“府”。然而中国古代礼仪繁多,等级森严。不只是着装打扮、房屋建筑都有严格的规定,就是门口挂着的牌匾也是要按照等级书写。在封建社会,真正能够在大门上挂上“府”的匾额的家庭可说是寥寥无几。
房屋建筑的等级限制表现在大小、造型、使用装饰等方面,比如现在经常用于仿古建筑的黄色琉璃瓦,在大多数朝代只能用于帝王宫殿或者孔庙。包括大门上的门钉能有几颗、门口能有几级台阶、栏杆可以使用什么材料、可以用什么样的花纹来装饰等细节,都是有严格规定的。一旦在这些礼制上有任何僭越,轻则受罚,重则丧命。
所以,能在门口挂上“某府”的屋主,最基本要求必须是官员。那得是多大的官员,才能在匾额挂上“府”呢?专家表示,在不同的朝代,标准略有差异,但相同的是这些官员的等级都相当高。某种意义上,地位堪比皇亲国戚。
“府”,最早记载于《周礼·天官大宰》:“百官所居曰府。”在周朝的时候,这个字的使用范围是最为宽泛的,只要是在朝廷为官的官员,家中就可以称为“府”。到了宋朝,这方面的规矩就严格得多。按照《宋史·舆服志》中的记载是,在宋朝只有宰相和亲王的住宅能称之为“府”,除此之外的其他官员住宅只能称为“宅”,普通老百姓的住宅就只能称之为“家”。
明朝延续了宋朝的这一规定,但因为明朝废除了宰相这个官位,所以在明朝就只有藩王的住宅才能称为“府”,其他官员和普通百姓的住宅跟宋朝时一样分别称为“宅”和“家”。这也就是说,在明朝时期,除了姓朱的藩王之外。就算是徐阶、张居正之类掌控内阁,权势滔天的大权臣,同样不能在自己住宅的门口挂上“某府”的匾额。
满清入关后建立的清朝,同样延续了明朝的礼制。只有皇家王公贵族等人的住宅才能称之为“府”,准确来说,还不是所有的皇族的住宅都可以用“府”。只有被封为郡王以上的皇族才可以将自己的住宅挂上“府”的牌匾,郡王之下的皇族住宅,称之为“第”。
所以在有具体朝代背景的古装剧中,无论什么富贵商家或者武林大家,大门上直接写着某府之类的,就很明显僭越了礼制,是一个历史知识的错误点。在清朝,即便是晚清第一名臣李鸿章,有权有势,家财万贯,但是家里的大门一样只能写“李宅”。现在李鸿章故居的门上挂着的牌子写的是“李府”,但那其实是后人重制的。在李鸿章那个时代,是绝不敢这样做的。
当然在上述规矩之外,也并不是没有例外。有一种情况下,有些住宅也可以挂上某府的牌匾。那就是祖辈中曾有人被皇帝封以高位。比如明朝的开国六公爵:中山王徐达、开平王常遇春等等,他们家里的匾额,就可以挂上“徐府”或者“常府”。
但是这与他们的官职和权力无关,而与他们被封赏的爵位有关,爵位在公爵以下的官员就不能将自己的住宅称为府。而明朝又规定了,如果官员没有军功是不能封赏为爵的。所以像徐阶、高拱、张居正这些文官虽然手握大权,但是他们的住宅也只能称之为宅。
军功爵制是封建时期官僚体系的一种重要部分。一般而言,官位是行政系统里的级别显示,而爵位更像是附加的荣誉符号。如此,所谓“徐府”“常府”,也都是一种荣誉符号的体现。对于我们现代人而言,似乎觉得没多大意义。但在礼制森严的古代,却是一项极难获得的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