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建筑遗存千百年而不遭雷击,说明古人在建筑物防雷方面已找到了有效的方法,这种小概率安全隐患完全可以通过学习古法维护延用即可,这既符合文物保护修旧如旧的原则,又能继续采用被实践证明了的好办法。
国家文物局为了加强文物安全工作把防雷作为“三防”内容之一,在项目审批、经费投入等方面都给予大力支持,其出发点是没错的。可现实中,很多防雷工程破坏了文物本体,影响了古建外观,难怪有基层同志反映:这样做古建防雷还不如不做。
维修工程与防雷工程不同步。由于文物维修和防雷工程从项目立项、方案报审、经费申报、实施时间都分开进行,不一样的内部审批处室,不一样的工作进度,人为地造成了本该同步实施的工程,变成了谁先到、谁先干,出现反复折腾文物本体的现象。这里古建刚维修结束,那边防雷工程又开始了。防雷项目刚做完,消防、安防又开始了,脚手架搭了拆、拆了搭,折腾好几次。刚维修好的屋顶,防雷工程需要安装接闪器(接闪网)、引下线等设施时,外立面破坏了,屋面也踩踏了,这样的状况太普遍。
基层同志说:为什么只有文物维修是这样,其他工程建设从来就不存在这样的问题?
古建防雷与其他防雷不同质。《古建筑防雷技术规范》中按古建筑的文化价值,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文化遗产目录的古建筑作为一级防雷级别,这种依据文物级别来划分防雷等级的方法很值得商榷。无论什么级别的文物建筑,只要是历史上遭受过雷击或根据环境检测存在较大雷击可能性的,才是需要做重点防雷设施的。
文物价值具有多样性,且是不可再生的。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也是会变化的,今天的低级别文物有可能成为今后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由于这模糊标准的引导,实际工作中就造成了,凡是国保单位都按一级设防,只要是国保单位都要做防雷,没有把必要性放在首位,造成了文保经费投入的盲目性。为什么其他建筑设施一般都是把遭雷击的可能性作为防护的重要依据,而文物古建却按级别来确定呢。
普通项目与文保项目不同价。普通建筑防雷在工程总造价中占比十分少,几万、十几万平米的建筑防雷工程项目经费只需十几万、几十万元,所用材质也是市场通用的。一般的古建筑体量都比较小,设计方为提高工程总造价(也为提高设计费),设法把当今世界上最先进的防雷器材都用到古建筑上,接闪器(接闪网)、引下线采用确保一百年不腐蚀的高级纯铜材质的,接地装置必须用国外进口的,国保单位古建筑都必须按一级标准设防,等等。
现实中,古建维修才150万,防雷工程需200万的情况还真不少,本末倒置,造成无谓的浪费。殊不知,古建筑一般情况下每隔20-30年都要进行一次较大级别的维修,浮着在屋面、墙面的设施大部分都要被清除,使用如此高贵的产品根本没必要。
古建筑保存至今已有千百年历史,遭到雷击是小概率事件,但一旦遭到雷击对古建的损失将是致命的。对易遭雷击的古建筑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是应该的。那么,怎样做到既保证效果又能减小投入?笔者认为必须做到“三个结合”:
目前,文物古建维修和“三防”工程项目的立项、审批权限已下放到省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这为古建维修和防雷项目同步实施带来了可能。这就要求内部处室之间应加强协调,在文物保护单位上报维修方案时,提醒基层需要做防雷工程改造的,一并上报防雷方案;在安排防雷项目经费时,优先保障能与古建维修同步实施的项目。对那些单独组织防雷施工的项目要从严控制,对确有安全隐患的古建筑,应作必要的检测与维修,尽量避免文物维修结束后再来实施防雷工程的现象。
对古建筑防雷古人有比较成功的做法,一方面要尽可能延用和保持传统措施,避免破坏文物建筑外观。即使在古建筑上增添防雷设施,也要尽量采用古法防雷手段。另一方面要加强古建筑防雷方法的研究,建议有更多的防雷专家研究文物建筑的特点,探索出符合单体文物建筑、古建筑群、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等不同防雷要求的防范措施,真正成为古建筑防雷专家。
一般情况下,现代防雷新技术不建议首先用于古建筑,必须是非常成熟且普遍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即使可以运用现代手段也必须以古法防雷为主,二者相互结合。
不是所有的文物古建都必须重新做防雷工程,有的本身就利用建筑构件巧妙地构建了防雷体系,有的地处位置十分特别,周边有高大建筑物、树木等遮挡物就不易遭雷击,历史上也没有遭雷击的记录,像这样的古建筑就没必要再做新的防雷设施。
更不能因为是国保单位、世界文化遗产就一定要把防雷设施加上,必须把古建筑防雷的必要性放在第一位,在经费保障和其他条件限制的情况下,可优先考虑文物级别高的古建筑。在防雷材料的选择上,应把实用、可靠、经济放在首位,没必要考虑高、大、上国外进口设施,尽量改造和利用古建筑本身的防雷系统。
古建筑防雷的主要目的是避免自然灾害、保护文物安全,让文物建筑能延年益寿、永远传承下去,切不可再让反复折腾文物本体的现象发生。需要修缮维护的古建筑还很多,要把有限的经费用到真正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地方,发挥出应有的经济和社会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