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文物局会同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知识产权局联合印发《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会同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老字号与历史文化资源联动促进品牌消费的通知》,完善老字号文物保护管理和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相关政策措施。国家文物局文物古迹司(世界文化遗产司)主要负责人介绍了国家文物局在挖掘老字号历史文化资源,加强老字号文物保护利用方面开展的工作及下一步举措。
老字号历史文化资源是我国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老字号文物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国家文物局高度重视老字号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开展老字号文物资源调查,纳入《文物保护法》保护范畴。2006年、2007年国家文物局同商务部联合印发《加强老字号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商务领域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将老字号旧址作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重要内容,对符合条件的老字号遗存及时进行文物登记与认定。
据统计,共有356处老字号旧址、7000余处与老字号相关的遗存被登记公布为不可移动文物,具有重要价值的老字号文物陆续被各级人民政府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其中天津劝业场大楼、黑龙江马迭尔宾馆、上海豫园、江苏洋河地下酒窖等30余处,因价值特别重要被国务院核定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同时,加大老字号文物保护力度,促进活化利用。支持北京大栅栏商业建筑-谦祥益旧址、天津利顺德饭店旧址、山西杏花村汾酒作坊、云南福林堂等一大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实施保护修缮工程,有效改善保存状况。持续推进老字号文物活化利用,不断提升文物展示水平,通过开设博物馆、陈列馆、体验馆等形式,阐释老字号文物价值内涵,加强老字号文化传播。青岛啤酒厂早期建筑、浙江胡庆余堂、湖南安化茶厂早期建筑群等一批老字号文物建筑活化利用做法新颖、成效显著,被国家文物局列入《文物建筑开放利用案例指南》《文物建筑保护利用案例解读》,向全国宣传推广。
下一步,国家文物局将贯彻落实“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结合两个文件,与相关部门继续加强合作,进一步提升老字号文物保护研究利用水平。持续指导加强老字号文物资源管理,以筹备启动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为契机,继续加强与商务部合作,系统调查梳理老字号旧址等文物资源,督促各地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老字号遗存认定为不可移动文物,价值突出的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
强化老字号文物系统性保护,高质量实施文物修缮工程,将老字号文物保护与非遗保护、历史街区保护、老城保护相结合,切实维护老字号文物的历史真实性、风貌完整性、文化延续性。加强老字号文物价值挖掘与阐释传播,鼓励老字号文物以博物馆、陈列馆、企业文化空间等形式向公众开放,鼓励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创新展示展览的内容与形式,鼓励利用老字号文物开发特色鲜明的文化创意产品,更好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通过加强老字号文物保护利用和活态传承,让老字号文物活起来,让人民群众真正能在原址原境品味中华老字号的原汁原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