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浩瀚如烟的中华造物文化史中,琉璃仅为沧海一粟。昔人对于琉璃的概念模糊不清、混乱不堪,往往将其与玻璃相混淆。时至元代,人们才把建筑范畴中所应用的低温彩釉陶制品称之为“琉璃”,并与玻璃制品相划分。到清雍正年间,方以“玻璃”一词固定专指纯净透明的玻璃。在我国古代文献中,关于“琉璃”的论述甚少,唯有点滴记录。但它作为“艺术质造物”的魅力,却在我国的古建筑中表现的淋漓尽致。
琉璃作为建筑用陶的一种,其产生和演变不可避免的依托于我国建筑陶器工艺和技术的发展。早在商代时期,我们的祖先就已制作出陶质瓦件。西周至秦汉,建筑陶业迅速发展,产生了诸如板瓦、筒瓦、瓦当等陶器构件。此时建筑陶器的形制和纹样更为发达、丰富,砖瓦体制也更趋完善,甚至出现了“秦砖、汉瓦”等建筑名品。这为今后琉璃瓦件的出现奠定了基础。
我国关于建筑琉璃的记载,最早可见于晋人葛洪《西京杂记》中:“昭阳殿……窻扉多是绿色琉璃。”这表明了汉代已有以琉璃作为建筑装饰的意识。到北魏时期,始创于汉代的低温铅釉陶工艺有了较大的发展。不但釉色在单色的基础上向多色迈进,而且实际用途也更为扩展,除作明器外,还应用于宫殿的建筑当中。
据《太平御览》引《郡国志》载:“朔方太平城,后魏穆帝造也。太极殿琉璃台及鸱尾,类以琉璃为之。”这表明北魏时的宫廷,已开始烧制琉璃作为建筑构件。这一说法在后来的实物勘察中也得到了验证。建国后,我国的考古工作者,曾在北魏京师太平城遗址发现了琉璃瓦残片。日人上田恭辅藏《中国陶瓷的时代研究》中,也印有北魏时期的绿釉琉璃瓦片。
北魏出现了目前我国已知最早的琉璃构件实物。这一时期的建筑琉璃仅有鸱尾、勾头、滴水几类檐脊装饰构件。至北齐宫殿仍只有少数黄绿琉璃,《邺中记》载:“北齐起邺南城,其瓦皆以胡桃油油之”可知此时建筑琉璃的制作依然还不普遍。
唐代时期的低温铅釉陶工艺取得了进一步的发展。著名陶器“唐三彩”的烧制成功,不仅使建筑琉璃的色彩除具备了黄、绿釉之外,还增加了蓝釉。而且其成熟的制作工艺还极大的推动了建筑琉璃的繁荣。据《新唐书·南蛮传下·骠》载:“有百寺,琉璃为甓,错以金银,丹彩紫鑛涂地。”可见当时建筑中使用琉璃构件的盛况。
唐代的琉璃构件仅作为屋顶的周边装饰,因此称之为“剪边琉璃”。宋元时期建筑琉璃获得了更大的发展。宋代出现了我国第一部建筑学巨著《营造法式》,详尽介绍了当时釉陶砖瓦的原料配比、生产工艺、产品规格等。这表明了宋代建筑琉璃已有标准化规格,其实际应用也形成了固定规制。这一时期大型建筑物的屋顶,或用琉璃瓦与青瓦组合,形成琉璃剪边装饰。或以琉璃瓦全部覆盖,形成整体效果。
宋代建筑琉璃装饰的代表佑国司寺“铁塔”,是研究宋代琉璃构件的重要依据。元朝在宋代的基础上开设了“琉璃局”,进一步规范了建筑琉璃的生产。此时的琉璃构件不仅出现了白、赭、褐诸釉色,而且使用范围也从皇家宫殿扩大到寺院、庙宇、宝塔等多种建筑之中。
元朝的建筑琉璃艺术,以山西永乐宫中的构件极具代表。
明清时期建筑琉璃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其制作规模、分布范围和精良技艺超越了以往任何时代。这一时期不仅有在宫殿庙宇,亭台楼阁等广泛使用的琉璃瓦件,还出现了大量的全琉璃单体建筑,如北京故宫的九龙壁等。在建筑琉璃釉色方面,清代极为绚丽,出现了天青、鹅黄、宝石蓝、牙白等色,并且能够运用自如。表现在红色系中,已区分有紫红、粉红、浅红……。
明清作为建筑琉璃最后的鼎盛时期,各种色彩、技术、形式都达到了历史的顶峰。时至今日,建筑琉璃的使用已无等级制度的约束,其范围更扩展于民宅、商业、公共建筑等广泛的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