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以一种“入世”的心态,确立人依于自然、顺应自然的伦理,是为了使农业社会稳定并设立理想的人际秩序,虽然还是讲求天的权威,指出天是永恒不息的,但儒家学派同时又说天不是绝对的神、不是绝对超越性的精神实体,天是有意志和权威性、主宰性的,是形而上和形而下的有机统一。
“天人合一”乃是儒家文化的根基,这里所谓的“合一”的基本内涵,即是人与自然、万物一体。孔子最早提出“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论语》阳货篇),他對于“天”表现出一种极强的敬畏之情,在君子的“三畏”中,“天命”位居第一。我们结合孔子诸多言论和实践行为可以发现,他对于“天”有一种非常积极、肯定的态度。之前已经说过,在孔子那里,“天”不仅仅是有自然之天的意思,还被赋予了一种“神”的含义和敬畏感,天是有意志和权威性、主宰性的,孔子那里的“天”可以生育万物。其次,结合杨伯峻先生的观点,《论语》中那么多关于“天人”的言论可以证明,孔子十分重视天人关系,正如“巍巍乎!惟天为大”(《论语》泰伯篇),“天”早已超越了那个客观存在之天的意涵,而是某种终极的价值和意义,带有一种至高无上的权威性。
而真正天人合一思想起源于孟子“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孟子·尽心上》),这肯定天道与人性的统一性,人性源于天性,也是儒家的天人合一的基本含义。“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易·系辞》)这样的名言警句也说明了天道与人性贯通以及天的神圣博大。但是,与道家不同的是,儒家肯定人为,要求对“天”加以利用,例如荀子站在“明于天人之分”的基础上,要求“天行有常,制天命而用之”(《荀子·天论》),他意识到自然有规律,并提出改造自然,但忽略了对自然的研究。
到了汉代,董仲舒提出“人副天数”“天人感应”“道之大原出于天”等观点,继承了先秦天人观,以法天为一切标准、准则,天以符瑞或灾异为奖惩,王朝应顺应五行,“屈民而伸君,屈君而伸天”(《春秋繁露·玉杯》),天比君王更至高无上。到了宋代,张载提出“乾称父,坤称母,予兹藐焉,乃混然中处。故天地之塞,吾其体。天地之帅,吾其性。民吾同胞,物吾与也。”(《正蒙·西铭》),不仅天人相通,道家“混沌”与自然无为思想也被引入,人、道德标准与自然界都依同一规律运行,人性是天道,而天人协调也是最高境界。而笔者认为,唐朝刘禹锡最清楚人与自然的辩证统一,提出“天人交相胜,还相用”(刘禹锡《天论》上篇),看到了人与自然对立统一,着重强调人可以用“天”。
此外,“天”的重要功能之一就是安排着四时运行与万物生长,这种生长之意,不仅是对大自然的生命意义的诠释,也与人的生长繁衍有紧密的联系。比如,“仁者乐山,智者乐水”(《论语》雍也篇),把自然与仁、智这两种德性联系起来,体现出自然与人的生命存在息息相关。但同时又强调与天、神保持一段距离,要“敬而远之”,不能十分亲近——在孔子那里,“天”固然还是神圣的、至高无上的,天可以干预人事,主宰万物,但他已将注意力集中于以“人”为中心的社会层面了。对天、对神固然需要“敬”,但是这种“敬”是出于一种精神的寄托与慰藉。之所以要保持距离,则是因为不能完全让天地鬼神来干预甚至决定人事。一句“获罪于天,无所祷也”(《论语》八佾篇),就说明孔子要求人的行为举止要符合、匹配天,而不是仅仅对“天”有一种迷信和敬畏的态度。最后,天最终是可以被人类认识的,正如“五十而知天命”(《论语》为政篇)。
说到这里,就还需说说鬼神观。儒家那里的鬼神正好高诱所说:“天神曰神,人神曰鬼”,《礼记·祭法》也说道“人死曰鬼”,所以鬼神的本质,其实也是天人。“务民之义,敬鬼神而远之,可谓知矣。”(《论语》雍也篇),所以儒家对于鬼神的态度,就停留在“敬”的层面。从这里我们也可以看出“天”与人的联系。之所以对天和鬼神保持敬畏的态度,不是一种宗教信仰以及对神的权威、力量的迷信、害怕、妥协,而是一种道德上的修养,最终是为了实现“至善至仁”。再有,和鬼神有关系的“巫”,是一个神圣的角色,它可以沟通天与人,同时又断绝了人与天直接沟通的可能性。最早的巫和“王”是一体化的,这就保障了王权的神圣性,只是在周朝末年,这个角色被圣人取代了。所以这里也可以看出孔子的鬼神观,实际上也是他天人观的一部分,最终还是体现了天与人的关系问题。
然后,说到天人,就必须要探讨一下“德”的问题。在儒家那里,德本身就是连接人与天的桥梁,天人关系就是通过道德实践去认识天命,比如“以德配天”“天生德于予”等词语。所以,天的主宰性还表现在天去监督、鞭策人的道德实践、行为规范,“获罪于天,无所祷也。”(《论语》八佾篇)。而“不知命,无以为君子”(尧曰篇),要想成为有道德的“君子”,就需要对“天命”有充分的认识。而要想认识天命和提升道德,又需要人的自身努力:“子曰:不怨天,不尤人,下学而上达,知我者其天乎。”(宪问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