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建筑多属木结构,很容易发生火灾,古人很早就已重视防火,强调“以防为主”。毕竟木质建筑一旦发生火灾,房屋顷刻毁于一旦,还会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左传》记述:“九年春,宋灾。乐喜为司城以为政。使伯氏司里,火所未至,彻小屋,涂大屋;陈畚挶具绠缶,备水器;量轻重,蓄水潦,积土涂;巡丈城,缮守备,表火道。”由此可见,古人很早就有了一整套防火救火经验。到了清朝还设立了水龙局,规划了城市消防系统,水龙局类似今天的消防队,已有灭火工具水龙以及分工明确的人员安排,人为灭火已经颇为成熟。
关于古代建筑的防火措施,可以从两方面来看:
合理规划建筑布局
据我国古文献记载,火灾很多情况下由于房屋距离过近,混乱的房屋搭建,以及不够宽敞的通道等情况引起连续严重反应的。这都是建筑群的总体布局的问题。我国古代劳动人民在不断总结火灾起因的基础上,对建筑群体的规划,逐步考虑到:划分坊里,开辟火道,设置火巷,开扩广场空地,绿化,挖沟渠水面,凿井池等防火措施。
《宋书·善俊传》也提到:“开古沟、创火巷,以绝后患”。这些都是从建筑群的布局着手来防备火灾的例证。
火巷和井
据明田汝成《西湖游览志》记:“至元时,两岸民居稍稍侵切,然绰楔无敢跨街建者”,同书解释原因说:“杭城多火,自绰楔跨街,而火益炽,以木则易于燎延,以石则人惮崩摧,莫敢向迩扑救。”说明牌坊跨街,当街一边发生火灾时,会起引火的作用,且在火灾时易于崩塌伤人,有碍救火,所以自元以后杭州就不建牌坊了。
古代很多将建筑建在四周环绕水面地方,除了防盗,也是有防火的功能。如今的贵州新桥苗寨所遗留的水上粮仓,全木质结构房屋,立柱于水面上,防火功能显著。
新桥苗寨水上粮仓
说到建筑布局上防火,不得不提代表封建制度中高等级的皇宫北京故宫。
前三殿、后三宫等主要建筑都独立成院,客观设定一定的防火距离,且保证房屋距离。相连过长的廊屋,每相隔一段距离设有一防火间,内全为砖石构筑,使一边失火不至蔓延到另一边。东西六宫及其他独立建筑群组均有高墙分隔,自成一院,失火不致引烧一大片。各官区都有火道,火巷分开,既是防火隔断,又便于火灾时安全疏散及进行抢救。宫内有水沟、水池、水井,主要建筑前面和主要官院内多放置有蓄水缸,以备水防火。官城外有城池周绕,且城墙和城门楼高耸,以防火攻。
至于一般第宅的平面布局,从汉画象砖,汉明器和唐宋画所见的古代住宅建筑可知,一般易于起火灾的厨房是布置在建筑群一角的,或厨房本身独立分开。至今遗存下来的广东潮州宋府、明府和福建、广东的客家民居,仍然保持着这种遗制,且厨房多用不易起火的土坏,砖石山墙承重,并有火道、火巷与主要建筑相隔,其防火意图是显然易见的。
建筑材料
从个体建筑来看首要措施是用耐火材料取代易燃材料。如从西周初期开始屋面用瓦,比草茨耐火性大为增强。
用砖石建筑代替木构建筑。在汉代,人们已有意识地建造石室用以避火。
到了两晋、南北朝,木造佛塔已逐步被砖石塔所代替,如登封北魏嵩岳寺塔便是其中例证。唐以后,佛塔以砖石为主,木塔日渐稀少。其他砖石作(如栏杆、平座、墙体等)经验也日益丰富,到了宋《营造法式》已把砖石制作列为一种制度了。
随后出现了砖木混合结构形式,如广东潮州宋驸马府,除厅堂用木构架结构外,其他多用山墙承重。明以后还出现了全砖石建筑-无梁殿,如南京灵谷寺、太原永祚寺,中条山万固寺无梁殿,北京斋宫等,这些建筑主要是为满足防火要求而建造的。
驸马府大门
“涂”是我国一种古老的重要防火做法。直到现在四川成都有些地方的建筑还保存着“土涂”的防火做法,把一些易以引火的木柱、木梁和木构件等用草筋泥封护起来。南方一些考究的建筑,还有在大门木板门扇上贴面砖的做法以取得耐火效果。
一些其他为了防火而设置的建筑
望火楼
为监视观察火情而专门建置的望火楼,最早见于唐汪元量的《湖州歌》:“淮南渐远波声小,犹见扬州望火楼”。有关望火楼的具体情况,宋《东京梦华录》描述很详:“又于高处砖砌望火楼,楼上有人卓望,下有官屋数间,屯驻军兵百余人,及有救火家事,谓如大小桶、洒子、麻搭、斧锯、梯子、火杈、大索、铁猫儿之类。每遇有遗火去处,则有马军奔报。”这一类望火楼的具体形象,南宋“静江府城图”“平江府城图”等碑刻上都有反映。
封火墙
最迟在明代,建筑中就出现了封火墙、护檐墙和隔火墙,在华南、西南的城乡最为常见。广州郊区的封火墙,两边山墙通常高出屋面3一5尺。广东潮汕地区的封护檐墙,檐口为砖挑出檐,前后房子起火时,火势就难于从檐口引燃入室。为四川成都的封火墙此墙高出屋面5一6尺,当一边房子起火时,亦难于引燃到另一边的房子,这些都是简易而行之有效的防火构造设计。
我国古代建筑中的防火技术有一定的成就,但由于历史条件的局限,其实还有很多较为迷信对火敬畏的方式,不过本篇所提到的一些方式在当时条件下已经是普遍较为实用的防火措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