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思想,也称为儒教或儒学,由孔子创立,在历史演变中逐步发展为以尊卑等级的“仁”为核心,宣扬仁、义、礼、智、信等传统美德的思想体系,是中国影响最大的流派,也是中国古代的主流意识。儒家思想流传千年,对中国,东亚乃至全世界都产生过深远的影响。
法家思想,则是以“以法治国”为核心思想的重要学派,致力于研究国家治理方式,提出了富国强兵、以法治国的思想。法家学派把法律视为一种有利于社会统治的强制性工具,重视法制建设,为后世数千年中央集权封建统治提供了理论依据。
那么儒家与法家有何区别和联系呢?
一、理论基础不同
儒家坚持传统的治道,提倡的核心观点是“仁”与“礼”,认为治理百姓应该以礼以德,不应该以法去刑,产生的理论基础是性善论,这也是作为“仁政”之所以可能实行的依据。
法家认为应该以法治国,人性是好利恶害的,从历史进化的角度来推行法治的重要性,产生的理论依据则是“性恶论”,认为人性本恶,而且人的恶性是不可能改变的,其提倡的是“法”、“术”、“势”三者结合的用人及治国方略。
二、对社会秩序看法不同
儒家在根本上否认社会是整齐平一的。认为人有智愚贤孝之分,社会应该有贵贱上下的分野。劳力的农、工、商贾和劳心的士大夫各有其责任及工作,形成优越及从属关系的对立;亲属关系之中,应该以辈分、年龄、亲等、性别等条件为基础所形成的亲疏、尊卑、长幼的分野。
法家虽不否认贵贱、尊卑、长幼、亲疏的分别及存在,但认为法律的赏罚完全是一种客观的绝对标准,不因人而异,一切的人在法律面前均需平等,不能有差别心,不能有个别的待遇。
三、维护的社会制度不同
儒家所维护的是春秋战国时期已经没落的奴隶主贵族阶级的利益,维护特权的礼治,维护分封世袭制度。
法家维护的是新兴地主阶级建立的封建中央专制集权制度,其思想核心是法治,就是要充分认识法的重要性,充分发挥法的作用。
四、在治国方略上的不同
儒家认为,无论人性善恶,都可以道德教化的力量,收潜移默化之功,这种以教化变化人心的方式,是心理上的改造,使人心良善,知耻而无奸邪之心,自是最彻底、最根本、最积极的办法,断非法律判裁所能办到。所以,儒家宣扬以德治天下,以德教化人。
法家则完全与儒家立于相反的治国立场,法家否认仁义道德的价值,认为并不足以止乱,无益于治。法家向以维持法律秩序为目的,只要法律的机构足以废恶惩奸,使人不敢为恶,法律的目的便已达到,原不问人心善恶,更不要求人心良善。所以法家主重刑,因重刑才能使人畏惧慑服,不敢以身试法。
儒法二家虽在许多方面有差异,但都是以维护社会秩序为目的,都希望通过一种途径达到各自理想的社会现状,我们在学习研究古代流传至今的法家和道家思想时,要像掸去宝石上的灰尘一般,摒弃其中消极或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文化糟粕,汲取能够为今所用的思想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