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扬州古城保护的相关理念
古城保护是扬州市历届政府都坚持的传统,即使在“拆旧建新”最热的这几年,在房屋修缮时也喊出了“我们不和人家比高楼、比规模、比洋气,而是比特色、比秀气、比文气”的口号。而在“如何保护才是最好的保护”这一问题上,古城房屋管理部门更是进行了大量探索,并经历了一次次思想的转变。
2、扬州古城保护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以前传统的古城保护做法是跳出古城建新区,将古城置于独立空间,使其不受现代文明干扰,同时利用各种办法将居民迁出,避免形成新的破坏。这种办法看似合理,但随着时间推移,老城内居民生活条件较差,住房结构被破坏的较多,屋顶出现破漏,缺乏紧急通道,尤其是卫生设施缺乏,在旧有的保护模式下,古城保护和原住居民利益成了一对矛盾。
在以前的保护过程中缺乏一套较为完善的房屋改造政策体系,一些与房屋改造工作密切相关的现行法规、政策,由于没有充分考虑到房屋改造工作的迫切性和特殊性,导致房屋改造工作实践中碰到不少操作性的困难。房屋改造改造的相关政策也不连贯,有时甚至是一年一个政策。如危房搬迁解危安置近三年来政策的每年政策都有稍许变化,造成少数群众不理解,出现了一些不利于具体操作的问题。
3、近年来古城保护过程中的相关政策办法
现在的古城改造,放弃了大拆大建的方法,在不改变胡同肌理和房屋风貌的基础上,仅对传统房屋进行改造,完善市政设施。为了防止建设性的破坏,扬府办于2002年下发了165号文件《关于暂停审批老城区民房建设项目的通知》,《通知》要求,在古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出台之前,除个别危房维修外,古城区内拆建项目全部暂时停止。按照《通知》要求,规划部门立即停止了古城区(东、南至古运河,北至护城河,西至二道河)范围内一切民房建设的审批(危房可按要求原样修复)。
2006年初,扬州市政府将提升古城原住民居住环境列入了为民办实事重点项目之一。而同年7月出台的《扬州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整治实施暂行办法》则为保护原住民利益提供了法律保障。《办法》规定,扬州在5.09平方公里内的历史文化街区保持原住居民的人文传统,适当降低人口密度,改善居住条件。历史街区民居的整治、改造本着“去留自愿”原则,如果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修缮改造传统民居,可到古城办开取证明,申请住房公积金或领取住房补贴。政府对传统民居改造进行补贴,其中公房补贴额为总造价的50%,私房为总造价的30%,特困家庭补贴额为总造价的50%。
该《实施办法》的内容还包括:明确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制定具体的居民搬迁补偿标准;制定历史文化街区内民居买卖、修缮、基础设施改造、传统建筑整修、违章拆除等方面的管理办法;鼓励市民参与古城保护,禁止任何破坏性的建设行为等等。
2010年12月扬州市规划局、古城保护办公室印发了《扬州老城区民房整修保护技术导则》,明确了旧房改造的指导思想:控制扬州古城区整体风貌,规范古城区民房的修缮和改造行为,改善古城居民的居住条件,引导建设高品质建筑;配合《扬州市老城区民房规划建设管理办法》保护扬州古城风貌,加强古城房屋的修缮和改造管理,保障房屋质量和居住功能,推进我市古城保护和整治工作。
《导则》明确提出这次旧城改造是为保护扬州城的古城风貌。房屋的修缮标准基本定为传统维修标准,即原材料、原形式、原结构、原格局、原做法进行维修,但又不拘泥传统形式,在解决住户居住功能方面也定了使用功能改造标准,如以居民基本生活条件要求为准改造卫生间、厨房,上下水入户,水表一户一表等许多人性化措施,市政和节能工作都充分考虑居民要求。由于措施制定周到,文物、规划、房管和居民的意愿都能较好的统一起来,因此《导则》各方认可度较好,原因有以下3点:
(1)居民满意。改造由市财政统一出资修缮公房,解决了长期困扰居民的危旧房问题,修缮中房屋建筑面积不变,在条件允许情况下适当改变墙体形式扩大使用面积,改造过程中解决了相关市政条件。居民不用搬迁,文化生活氛围没有大的改变,因此古城居民很积极配合古城房屋的修缮。
(2)文物部门满意。这次改造是以保护性修缮为指导原则,古城的房屋、格局、肌理未被破坏,保护了古城风貌。
(3)房管部门满意。由于房屋的修缮标准一直没有很好的政策引导,古城房屋以前只能作简单的小修小补,危房也长期得不到很好维修,此次《导则》将危旧房屋的修缮做了很详细的解读,是多年来对小规模渐进式微循环理论的一次成功实践,也为今后扬州古城危旧房改造提供了宝贵经验。
依据此办法在房屋修缮时将建筑外表修旧如旧,保持原有古典风格同时加固建筑结构,同时将建筑内部实现现代化,在住户自愿补贴相关费用的情况下补建厨卫设施,配给相关配套设施。
2022年7月19日《扬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有机更新总体方案》正式出台。将扬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城市有机更新工作走向推向了新阶段。总体定位是打造“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精致传统生活体验的扬州样板”。实施范围是全扬州市域,重点聚焦扬州古城。力求通过保护优先、保留修缮、改造提升、拆违治乱的保护和有机更新思路,着力把历史文化资源“理出来、保起来、串起来、靓出来、活起来、传下来”,最终探索形成新时代具有全国示范价值和意义的保护更新的“扬州模式”。
在扬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有机更新中,始终坚持“整体保护、有机更新,以人为本、多元参与,创新方式、活化利用,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的工作理念。
4、古城保护过程中的相关经验
面对古城保护过程中的相关“困惑”,相关部门选择利用相关国际经验来拓宽思路。
(1)吸收扬州与德国技术合作的以“双东”历史街区为试验田的经验,尝试用以人为本的理念进行古城改造。古城改造要在发挥居民主观能动性的前提下,循序渐进地发掘老城潜力,最终回到改善古城居民生活质量的以人为本目标,而其中最关键的一点,就是避免原住居民大规模动迁,在改造街面的同时,改善古城民居,增加古城作为生活区的吸引力。
(2)在历史街区内整治了沿街房屋、街道和小巷路面,市政相关部门也将电线全部下地,补全了水、电、电信等各种管网,使得现代设施能够延伸到古城的各家各户。
5、古城保护的未来展望
古城改造的最终受益者不应该是外来旅游者、投资者或者当地的旅游景点,而是这里的原住居民。扬州古城改造的目标就是要让这5.09平方公里的地块,成为对游客、投资者和原住民都富有吸引力的地方。
综上所述,古城保护应注重古城5.09平方公里内的重点院落、街巷的保护、整治工作,坚持改善居民居住条件与保护古城风貌并重,这也是古城保护工程的主要方向,也是对小规模渐进式保护更新方式的积极实践。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修缮、改善、疏散,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将解危先行,修缮为主,完善市政,适当疏散作为改造的指导原则,集中力量对旧城内的重点院落、街巷进行整治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