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火用油用气
(一)资料档案抽查重点
1.用火用油用气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制定并落实。
2.查看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管路的设计、敷设、检测维保是否由具备资质的机构实施。
(二)现场实体抽查重点
1.用于宗教活动场所或者民居类文物建筑等是否落实严格控制用火要求,确需使用明火时,是否加强火源管理,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由专人看管。作为宗教活动场所的文物建筑是否在指定区域内燃灯、烧纸、焚香,长明灯、蜡烛是否设置由不燃材料制成的固定灯座、灯罩和烛台等安全防护措施。
2.非宗教活动场所的文物建筑内是否存在违规燃灯、烧纸、焚香等使用明火行为。
3.对参观游览人员携带火种及违规吸烟等行为的检查和监管措施是否落实。
4.文物建筑内是否违规采用炭火取暖,采用燃气锅炉取暖是否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5.是否存在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小型液化气炉、油气炉及其他甲、乙类液体燃料等问题。
二、用电情况
(一)资料档案抽查重点
1.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制定并落实。
2.查看电气线路、防雷设施的设计、敷设、检测是否由具备资质的机构实施。
(二)现场实体抽查重点
1.询问电工是否会根据相关仪器仪表显示情况分析判断电气故障,是否知晓火灾时不应关闭消防电源。
2.是否按要求安装使用漏电保护装置和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3.使用漏电流模拟设备测试剩余电流探测器、漏电保护装置功能是否完好;使用红外测温仪抽测变压器、配电柜、配电箱、电气线路、插座插排等是否存在温度异常现象。
4.文物建筑保护范围内是否违规设置架空电线;除展示照明和监测报警等用电外是否违规设置有其他用电行为;展示柜内的照明是否采用低发热光源;是否违规使用卤钨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和电加热茶壶、电磁炉、热水器、微波炉、咖啡机、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
5.电气线路选型、断路器等是否与用电负荷相匹配;明敷电气线路是否穿管保护,是否存在线路老化、绝缘层破损、线路受潮、水浸等问题,是否存在过热、烧损、熔焊、电腐蚀等痕迹;电线接头是否采用接线端子等可靠连接,电气线路、开关、插座是否直接敷设安装在可燃材料上;防雷击保护装置是否完整有效,其配电线路接地线与防雷装置是否做可靠的等电位连接。
6.配电箱接地措施是否完好,箱内线路敷设是否正确,线路孔洞是否进行防火封堵,周围是否堆放可燃物。
7.文物建筑内是否违规采用电暖气、电热毯取暖;文物建筑内制冷、除湿、加湿装置长时间通电,是否落实安全检查措施。
8.电动自行车、电瓶车、电动平衡车等使用蓄电池的交通工具是否违规在文物建筑内停放、充电,工作人员是否违规将蓄电池带至文物建筑内充电。电动汽车停放、充电是否与文物建筑保持安全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