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释放旅游消费潜力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进一步释放旅游消费潜力,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文化和旅游部研究制定了《国内旅游提升计划(2023—2025年)》。
《计划》围绕加强国内旅游宣传推广、丰富优质旅游供给、改善旅游消费体验、提升公共服务效能、支持经营主体转型升级、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提升旅游市场服务质量、加强市场综合监管、实施“信用+”工程等九个方面提出30项主要任务。
在丰富优质旅游供给与改善旅游消费体验方面,《计划》中再次提及15个国家级文旅品牌。这些品牌是是旅游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要抓手,标志着我国的旅游产品体系量质齐升、结构优化,契合了大众旅游日益多元化和提质升级的需求。对于区域发展而言,创建国家级文旅品牌已成为区域经济崛起的重要抓手,成为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金名片”,更是一个地区经济活力的重要体现。
1、国家5A级旅游景区
主管部门: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
现有数量:318家
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即5A级景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的景区级别,分为五级,从高到低依次为AAAAA、AAAA、AAA、AA、A级。其中,5A级为中国旅游景区最高等级,代表着中国世界级精品的旅游风景区等级。
5A是全国旅游景区最高等级荣誉,代表了世界级旅游品质和中国旅游精品景区的标杆。5A景区已成为地区形象的“金名片”、旅游消费的“集中营”、市场投资的“新高地”和进军国际的“通行证”。
截至目前,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共评定出318家国家5A级旅游风景区。分布于31个省市,基本上呈现东密西疏,形成了沿海、沿长江、沿黄河三条分布带和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大密集区,这也与我国经济发达和人口密集区是一致的。可以看出,影响5A景区分布的主要因素有区域经济发展、区域人口、区域自然环境、文化差异等。
2、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主管部门: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
现有数量:63家
旅游度假区是以提供住宿、餐饮、购物、康养、休闲、娱乐等度假旅游服务为主要功能,有明确空间边界和独立管理运营机构的集聚区。旅游度假区按质量等级标准划分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和省级旅游度假区。
从2015年,原国家旅游局公布第一批次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开始,至今已经公布六批次63家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文化和旅游部出台的《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办法》,建立了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开展复核检查,确保度假区品质。
从地域上分析,63家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分布于23个省直辖市,约占全国行政区划的三分之二。大部分分布于东、中部,其次是西南。
3、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
主管部门: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
现有数量:63个
有关部门通过在全国选择部分县(市、区)开展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工作,充分发挥县域统筹规划、资源配置作用,推动各试点地区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改革创新,探索实施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新路径,在体制机制、发展举措、产业导入、政策保障等方面先行先试,促进乡村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做法在全国推广,推动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和美乡村。
开展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是强化以城带乡、城乡互促,推动乡村人文资源和自然资源有效保护利用的有力举措;是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贯通产加销、融合农文旅的重要工程;是传承发展农耕文明,激发优秀乡土文化活力的具体行动。
今年10月,文化和旅游部、教育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等部门经过严格遴选,确定了首批63个全国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名单。
4、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
主管部门: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国家发展改革委
现有数量:165家
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是具有鲜明的文化主题和地域特色,具备旅游休闲、文化体验和公共服务等功能,融合观光、餐饮、娱乐、购物、住宿、休闲等业态,能够满足游客和本地居民游览、休闲等需求的城镇内街区。
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既是本地居民常态化的生活休闲空间,也是外来游客体验目的地文化和生活的重要旅游空间,是“旅游+”消费场景的最佳承载地,是城市消费升级下的创新休闲产品。
5、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
旅游休闲城市是指以现代化的城市设施为依托,通过完善城市旅游、休闲等功能和业态,同时满足旅游者和本地市民物质与精神消费活动的城市,是国内外的“旅游城市”向“城市旅游”转型过程中的一种发展形态。
2022年1月,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提出:打造一批文化特色鲜明的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这意味着,未来一段时期,扩大旅游休闲消费市场、优化旅游休闲产品、完善旅游休闲服务,将成为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的重点,并引发新一轮“城市争夺战”。
6、乡村旅游重点村镇
主管部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现有数量:1597个
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的文化和旅游资源富集、旅游产品特色鲜明、旅游市场规范有序、旅游配套服务完善、村容村貌美好宜居、乡风淳朴风俗文明,带动村民致富效果良好。在各级政府部门支持下,这些重点村镇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
7、乡村旅游集聚区
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提出,实施乡村旅游精品工程,优化乡村旅游产品结构,丰富产品供给,推出一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打造全国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公布一批国际乡村旅游目的地,培育一批乡村旅游集聚区,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乡村旅游品牌体系。
乡村旅游集聚区是指乡村旅游产业资本要素高度集中的特定地理区域,打造好乡村旅游集聚区是助力区域旅游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环。通过统一规划,统筹和整体推进区域乡村旅游道路、停车场、厕所、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服务体系,让重点县、重点村镇和重点园区成为全国乡村旅游集聚发展、打造以乡村旅游引领乡村全面振兴的典型案例和示范标杆。
8、国际乡村旅游目的地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乡村旅游
相关产业进一步融合,托起百姓富裕富足的金饭碗,塑造乡村宜居宜业新形象,用“美丽乡村”在“美丽中国”建设中贡献力量。对于那些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富集的区域,通过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和高水平策划,逐步培育、打造成具有国际水准、对海外入境游客有吸引力的国际乡村旅游目的地。
9、国家旅游科技示范园区
主管部门:文化和旅游部
现有数量:19家
国家旅游科技示范园区,是以拓展旅游产品、丰富旅游业态、优化旅游服务、提升游客体验和满意度为目标,面向旅游业开展科技研发或应用,有明确的地理边界和独立管理机构的科技园区、产业园区、旅游景区、特色小镇等区域。
国家旅游科技示范园区是文旅部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通过科技促进旅游生产方式、体验方式、服务方式、管理模式创新,提升文旅产品高质量供给的国家级旅游品牌。
10、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
主管部门:文化和旅游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现有数量:50个
开展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工作,是自文化和旅游领域机构改革以来,首次提出的产业融合方向载体培育工作,是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重要举措。
11、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景区
2023年2月,文化和旅游部正式印发《关于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通知》提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机融入能进一步丰富旅游景区、度假区、休闲街区、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红色旅游经典景区等旅游空间的文化内涵,提升文化底蕴。推动建设一批特色鲜明、氛围浓厚、当地群众和游客认可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景区。
12、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体验基地
2023年2月,文化和旅游部正式印发《关于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通知》提到:十四五”期间,文化和旅游部将遴选特色鲜明、服务成效显著、群众广泛认可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设施场所和提供非物质文化遗产体验、研学等服务的旅游相关场所,设立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体验基地。
13、全国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重点区
2022年,文化和旅游部公布10个全国红色旅游融合发展试点单位,旨在通过打造一批红色旅游融合发展先行区,解决长期困扰红色旅游发展的瓶颈问题,推动红色旅游成为各地弘扬红色文化的重要载体、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手段、革命老区经济转型升级重要推力和乡村振兴重要引领产业。
14、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
主管部门:文化和旅游部(产业发展司)
现有数量:243个
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是指以地域特色文化为核心,依托一定的夜间景观环境,实施一体化夜间场景设计与打造,形成文旅商深度融合、业态产品丰富多样、基础设施配套完善、消费环境和管理运营机制优、品牌和市场影响力大、文旅消费辐射带动力强的产业集群空间。
15、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及试点城市
主管部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现有数量:示范城市15个、试点城市115个
各地在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不断优化消费场景,推出一系列消费活动,持续释放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